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masonry.structuresGB,50003,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3.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2,3。2,3 6。2、1 6 2.2,6,4,2 7 1.2 7。1。3,7 3,2、1,2。9,4,8,10.1、2、10.1.5.10。1 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的.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按。增补、简化,完善、的原则.在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砌体结构发展现状、总结了近年来砌体结构应用的新经验,调查了我国汶川.玉树地震中砌体结构的震害。进行了必要的试验研究及在借鉴砌体结构领域科研的成熟成果基础上.增补了在节能减排.墙材革新的环境下涌现出来部分新型砌体材料的条款 完善了有关砌体结构耐久性 构造要求、配筋砌块砌体构件及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等有关内容,同时还对砌体强度的调整系数等进行了必要的简化。修订内容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教学.施工。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基本设计规定。无筋砌体构件.构造要求.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 配筋砖砌体构件、配筋砌块砌体构件。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等、本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 增加了适应节能减排、墙材革新要求,成熟可行的新型砌体材料。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法、根据试验研究.修订了部分砌体强度的取值方法.对砌体强度调整系数进行了简化。增加了提高砌体耐久性的有关规定,完善了砌体结构的构造要求、针对新型砌体材料墙体存在的裂缝问题.增补了防止或减轻因材料变形而引起墙体开裂的措施 完善和补充了夹心墙设计的构造要求。补充了砌体组合墙平面外偏心受压计算方法.扩大了配筋砌块砌体结构的应用范围。增加了框支配筋砌块剪力墙房屋的设计规定、根据地震震害 结合砌体结构特点。完善了砌体结构的抗震设计方法,补充了框架填充墙的抗震设计方法.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云南省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沈阳建筑大学.郑州大学.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南京工业大学,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贵州开磷磷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高连玉、徐、建,苑振芳 施楚贤 梁建国 严家熺.唐岱新、林文修 梁兴文,龚绍熙,周炳章 吴明舜 金伟良 刘.斌.薛慧立,程才渊,李,翔 骆万康,杨伟军、胡秋谷,王凤来 何建罡,张兴富 赵成文 黄 靓 王庆霖.刘立新.谢丽丽。刘,明。肖小松.秦士洪.雷.波.姜 凯,余祖国、熊立红。侯汝欣、岳增国,郭樟根。主要审查人、周福霖.孙伟民、马建勋,王存贵、由世岐,陈正祥 张友亮,张京街,顾祥林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