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各勘察阶段工作要求4、2 1,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搜集并分析与建设场地相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地区建筑经验、2、调查了解拟建场地的地形地貌和黄土层的地质时代,成因 厚度.地下水位以及分布特点。3。调查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环境问题,4。初步分析黄土湿陷类型 湿陷等级和湿陷下限。评估可能的地基基础类型及优缺点,当已有资料不足时 应开展满足本勘察阶段要求的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工作,5 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对各拟选场址提出明确比选意见,4,2。2,初步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 初步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场地湿陷类型 地基湿陷等级 湿陷下限及其在不同区段内的差异,2,初步查明场地地下水的类型与埋深 场地及周边范围内地表水汇集和排泄情况 分析地下水与地表自然水体。系、的联系特点、预估地下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和升降可能性,3.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4.结合岩土工程条件分析建筑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对不同类型建筑的地基基础方案和地质环境防治做出分析建议,提出岩土设计参数初步取值意见,4 2.3,初步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其比例尺可采用1,1000,1.5000.2。勘探点应沿地貌单元的纵,横剖面线方向或分界线及其垂直线方向布置、且每个地貌单元上均应有勘探点,取样和原位测试勘探点在平面布局上应具控制性、其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勘探点的1 2,3。勘探点的间距和深度宜分别按表4。2 3,1,表4,2。3,2确定 表4、2.3、1。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m 注 1 地貌单元分界地带应加密勘探点,2.黄土沟谷谷底应有勘探线或勘探点.表4 2,3.2 初步勘察勘探点深度、注。表中勘探深度内遇稳定地下水位或非湿陷性坚实地层时、部分勘探点可终孔,4。每主要土层取不扰动土样进行湿陷性试验不应少于6组.5.当根据地区建筑经验难以确定湿陷类型时.甲类建筑和乙类中的重要建筑应按本标准第4,3 7条的规定进行现场试坑浸水试验。4,2,4,详细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详细查明各建筑地段的地层结构、场地湿陷类型 地基湿陷等级.甲类和乙类建筑地段尚应查明湿陷下限、2 查明各建筑地段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对每层湿陷性土层选取典型土样测试不同压力下的湿陷系数,绘制该层的压力,湿陷系数,p,δs、曲线,分析湿陷起始压力,强度与变形指标沿深度的变化特点,3,根据地下水类型、埋深.结合上部结构物特性和周边环境条件 分析地基浸水湿陷的可能性和程度。4,提出适宜的地基处理或基础方案并进行分析。对处理深度和主要技术参数提出建议、5、进一步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 提出防治措施建议,6。有深基坑和降水施工时。尚应分析评估坑壁稳定性以及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并提供相关计算参数.场地条件复杂时 应进行专项研究,4,2、5 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应沿建筑轮廓或基础中心位置布设,2,建筑群勘探点间距宜按表4 2、5确定,表4、2 5,建筑群勘探点间距,m 3,单体建筑勘探点数量,甲类,乙类建筑不宜少于5个.丙类建筑不应少于3个 丁类建筑不应少于2个,杆塔式构筑物不应少于1个。4,勘探点深度应大于地基压缩层深度且满足评价湿陷等级的深度需要。甲类。乙类建筑尚应穿透湿陷性土层,对桩基工程尚应满足验算沉降的要求 5 采取不扰动土样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不应少于全部勘探点的2,3、且取样勘探点不宜少于全部勘探点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