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各勘察阶段工作要求4、2、1,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搜集并分析与建设场地相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地区建筑经验 2,调查了解拟建场地的地形地貌和黄土层的地质时代.成因.厚度.地下水位以及分布特点 3.调查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环境问题、4,初步分析黄土湿陷类型、湿陷等级和湿陷下限。评估可能的地基基础类型及优缺点。当已有资料不足时 应开展满足本勘察阶段要求的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工作、5,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对各拟选场址提出明确比选意见.4、2。2 初步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初步查明场地地层结构 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场地湿陷类型 地基湿陷等级 湿陷下限及其在不同区段内的差异 2,初步查明场地地下水的类型与埋深。场地及周边范围内地表水汇集和排泄情况,分析地下水与地表自然水体,系。的联系特点.预估地下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和升降可能性,3 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 4,结合岩土工程条件分析建筑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对不同类型建筑的地基基础方案和地质环境防治做出分析建议 提出岩土设计参数初步取值意见 4,2,3、初步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其比例尺可采用1.1000 1.5000.2,勘探点应沿地貌单元的纵 横剖面线方向或分界线及其垂直线方向布置、且每个地貌单元上均应有勘探点 取样和原位测试勘探点在平面布局上应具控制性、其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勘探点的1,2,3.勘探点的间距和深度宜分别按表4 2,3,1,表4 2、3。2确定.表4、2、3 1.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m,注,1,地貌单元分界地带应加密勘探点.2、黄土沟谷谷底应有勘探线或勘探点。表4 2、3、2,初步勘察勘探点深度,注.表中勘探深度内遇稳定地下水位或非湿陷性坚实地层时 部分勘探点可终孔。4.每主要土层取不扰动土样进行湿陷性试验不应少于6组。5 当根据地区建筑经验难以确定湿陷类型时,甲类建筑和乙类中的重要建筑应按本标准第4。3 7条的规定进行现场试坑浸水试验 4,2、4,详细勘察阶段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详细查明各建筑地段的地层结构,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甲类和乙类建筑地段尚应查明湿陷下限。2、查明各建筑地段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对每层湿陷性土层选取典型土样测试不同压力下的湿陷系数 绘制该层的压力,湿陷系数 p δs,曲线,分析湿陷起始压力 强度与变形指标沿深度的变化特点,3,根据地下水类型 埋深,结合上部结构物特性和周边环境条件.分析地基浸水湿陷的可能性和程度,4.提出适宜的地基处理或基础方案并进行分析 对处理深度和主要技术参数提出建议,5.进一步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类型。成因 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6.有深基坑和降水施工时,尚应分析评估坑壁稳定性以及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并提供相关计算参数,场地条件复杂时 应进行专项研究、4、2。5。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应沿建筑轮廓或基础中心位置布设、2,建筑群勘探点间距宜按表4.2、5确定。表4、2 5.建筑群勘探点间距,m,3 单体建筑勘探点数量 甲类。乙类建筑不宜少于5个,丙类建筑不应少于3个,丁类建筑不应少于2个,杆塔式构筑物不应少于1个。4、勘探点深度应大于地基压缩层深度且满足评价湿陷等级的深度需要。甲类,乙类建筑尚应穿透湿陷性土层。对桩基工程尚应满足验算沉降的要求,5。采取不扰动土样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不应少于全部勘探点的2,3、且取样勘探点不宜少于全部勘探点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