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倾9.1。一般规定9 1、1。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地基加固、1、地基土的承载力或沉降变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2,地基浸水湿陷变形、继续发展可能导致基础变形或破坏,需要阻止湿陷继续发展。3、不均匀沉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9,1,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纠倾,1、倾斜已造成建筑物结构损害或明显影响建筑物或设备的功能,2、倾斜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已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倾斜已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产生明显影响。9 1。3.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原设计图及施工验收资料,改造或改建资料.2.原岩土勘察资料。3、地下管网设施布置图,9,1。4.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进行专项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上部建筑结构形式及受损破坏情况 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及受损破坏情况。2,查明原地基处理方法,参数及施工质量.3。对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值。建筑的整体倾斜进行观测,4.检测现状下基础强度等参数,必要时检测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强度,5。查明现状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6.对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进行分析、9 1。5,加固或纠倾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及基础特点、地基现状.加固或纠倾方法的适用性 施工引起的附加沉降。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验证,9,1,6.加固或纠倾应采用信息法施工.施工过程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根据沉降和倾斜观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9,1、7,加固或纠倾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质量和加固效果进行检验及评估,9、1,8 加固或纠倾工程竣工后、应对建筑物继续进行沉降观测至沉降稳定。且时间不宜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