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 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 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 1.2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 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 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 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 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 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 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 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 爆破振动 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 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