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 1。一般规定7 1,1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 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 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 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 0。1条、第B,0。2条的规定。7,1 3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 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 1 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 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 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 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 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 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 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