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 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 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 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 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并应稳定。可靠 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 2 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 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 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 7 1、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 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 1、9 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