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 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 0 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 可靠,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 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 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 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 1,5.对同一监测项目 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