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 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 并应合理易行,7 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 4、监测期间 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 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 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 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 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 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