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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 1,一般规定7 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 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 2条的规定 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 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 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 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 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 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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