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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 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 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 1条,第B.0,2条的规定 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并应稳定,可靠.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 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 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 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 宜固定监测人员。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 8、监测过程中 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 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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