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监测频率8 1.一般规定8,1,1,监测频率应根据施工方法 施工进度 监测对象 监测项目 地质条件等情况和特点 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确定.8.1 2、监测频率应使监测信息及时、系统地反映施工工况及监测对象的动态变化、并宜采取定时监测。8,1 3、对穿越既有轨道交通和重要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在穿越施工过程中,应提高监测频率,并宜对关键监测项目进行实时监测.8 1。4、施工降水、岩土体注浆加固等工程措施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时,应根据环境的重要性和预测的影响程度确定监测频率.8.1。5。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巡查每天不宜少于一次。并应做好巡查记录.在关键工况.特殊天气等情况下应增加巡查次数.8 1 6、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1.监测数据异常或变化速率较大,2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且影响工程安全,3,地表 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4,盾构始发.接收以及停机检修或更换刀具期间,5、矿山法隧道断面变化及受力转换部位,6.工程出现异常,7,工程险情或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8,暴雨或长时间连续降雨,9.邻近工程施工.超载。振动等周边环境条件较大改变.10、当出现本规范第9、1,5条和第9、1。6条规定的警情时、8。1,7,施工阶段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满足下列条件时 可结束监测工作,1、基坑回填完成或矿山法隧道进行二次衬砌施工后。可结束支护结构的监测工作.2,盾构法隧道完成贯通。设备安装施工后.可结束管片结构的监测工作、3,支护结构监测结束后.且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变形趋于稳定时,可结束监测工作 4.满足设计要求结束监测工作的条件。8 1.8 建。构.筑物变形稳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道路、地下管线等其他周边环境的变形稳定标准宜根据地方经验或评估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