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 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7、1 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 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 比对.设备的维护 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 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 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7 1、5。对同一监测项目 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 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 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 8.监测过程中 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 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