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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 并应合理易行 7,1 2、变形监测基准点 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 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 1条。第B.0 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 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 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7.1,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 8,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 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 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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