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 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 2条的规定。7.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 标定记录应齐全,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 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1,6,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 1 7.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 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 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9、工程监测新技术 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