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7 1.一般规定7.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7,1,2。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 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2,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 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4,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5。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 0.2条的规定,7.1。3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仪器 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2、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3,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 比对。设备的维护 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7 1,4。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1,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2 灵敏度高、线性好 重复性好,3,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4、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7 1,5,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2,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宜固定监测人员。4.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7 1 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1.7 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 7,1。8。监测过程中 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7、1.9,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