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Standard,for。urban、planning、on。earthquakeresistance,and。hazardous,preventionGB.50413,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13.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0,1,3、0。2、1,3,0 4,3,0,6 4。1 4 4,2、2.4、2、3。5、2 6.1,2,3 6.2、1 6,2,2。7.1,2,8,2,6,8。2,7.8,2 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4月1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会同有关的规划,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试点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了当前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勘察 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有9章1个附录。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城市用地。5、基础设施 6,城区建筑,7、地震次生灾害防御,8,避震疏散.9,信息管理系统.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规划实践 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管理组,邮编、100022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参编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同济大学。云南大学,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周锡元。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马东辉.冯启民 叶燎原.朱思诚、毕兴锁,李杰,李洪泉.苏幼坡。苏经宇、赵振东 贾抒。曾德民 蒋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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