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Standard,for urban.planning。on。earthquakeresistance。and.hazardous、preventionGB,50413,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3、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 0、5,3。0,1、3、0 2、1。3,0,4 3,0 6,4 1、4 4,2 2.4,2。3 5.2,6,1,2,3。6,2 1。6。2,2。7.1,2.8 2,6.8,2 7.8.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4月1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会同有关的规划.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试点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了当前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 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 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有9章1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1 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用地 5、基础设施 6。城区建筑.7 地震次生灾害防御、8.避震疏散。9。信息管理系统。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规划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管理组 邮编,100022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同济大学。云南大学。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周锡元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东辉,冯启民、叶燎原 朱思诚,毕兴锁 李杰,李洪泉,苏幼坡,苏经宇、赵振东 贾抒 曾德民。蒋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