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护设施7.1。一般规定7.1 2.道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道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防护设施同样是一种障碍物,因此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考虑到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 防护设施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7 1,3.如果路侧有足够安全净距,提供足够宽的无阻碍的路侧恢复区 驶出路外的车辆完全可以靠自己恢复正常行驶,不会酿成严重事故,据美国的调查、在提供路侧安全距离的路段,所有驶出路外的车辆中 有80,的失控车辆能够恢复安全行驶。各国路侧安全距离的规定见表2 当路侧没有足够安全净距时.失控车辆碰撞护栏所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小于越出路外的损伤程度.因此必须设置防撞护栏,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表2 各国路侧安全距离标准.m 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接触 冲撞,爬上甚至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总事故的22 25.而且一旦发生车辆穿越中分带护栏事故 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中央分隔带连续设置护栏是非常必要的、而比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车辆横越的概率相对较低,美国规定。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30英尺、9,144m,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50英尺 15,24m 时.就没有必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了 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7。1、4 由于城市道路防护设施的施工 改造,养护和维修时受时空的影响较大 因此。防撞护栏的修筑或安装应满足施工简单。维护方便.占地空间小等要求,同时,考虑到不同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建设的需要,防护设施还应当美观大方,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相协调,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