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护设施7.1。一般规定7、1.2,道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道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防护设施同样是一种障碍物.因此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考虑到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防护设施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7,1,3,如果路侧有足够安全净距,提供足够宽的无阻碍的路侧恢复区、驶出路外的车辆完全可以靠自己恢复正常行驶,不会酿成严重事故.据美国的调查,在提供路侧安全距离的路段.所有驶出路外的车辆中,有80、的失控车辆能够恢复安全行驶,各国路侧安全距离的规定见表2 当路侧没有足够安全净距时,失控车辆碰撞护栏所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小于越出路外的损伤程度 因此必须设置防撞护栏、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表2,各国路侧安全距离标准,m。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接触.冲撞、爬上甚至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总事故的22,25,而且一旦发生车辆穿越中分带护栏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中央分隔带连续设置护栏是非常必要的 而比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车辆横越的概率相对较低.美国规定,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30英尺 9 144m。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50英尺 15,24m,时、就没有必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了,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7,1、4,由于城市道路防护设施的施工。改造 养护和维修时受时空的影响较大。因此、防撞护栏的修筑或安装应满足施工简单.维护方便,占地空间小等要求。同时 考虑到不同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建设的需要。防护设施还应当美观大方,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相协调,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