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设计界面4,4。1.交通标志 轮廓标。防护设施 交通信号和监控系统外场设备 照明及变配电等设施设置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 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设置桩号 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构造物或桥梁 隧道结构设计时应进行预留,预埋设计.交通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4。4、2 有防撞要求的防护设施设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 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防撞等级,防撞设施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以及结构端部刚柔防撞过渡段设计等,主体工程设计方应进行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4 4。3 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 管箱的尺寸 位置等,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4,4 4,出租车 公交停靠站站台,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内容,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规模及尺寸等要求。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 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4。4。5 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出入口的加 减速车道及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 4,4 6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 4 4,7,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的结构监测系统以及隧道监控 通风 消防报警系统。应集成纳入交通监控中心 由交通监控中心系统集成设计方实行系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