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设计界面4.4,1.交通标志.轮廓标、防护设施 交通信号和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照明及变配电等设施设置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 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设置桩号、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 受力条件等 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时应进行预留,预埋设计,交通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 4,4.2。有防撞要求的防护设施设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防撞等级.防撞设施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以及结构端部刚柔防撞过渡段设计等.主体工程设计方应进行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4.4 3 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 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管箱的尺寸.位置等 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4 4。4,出租车。公交停靠站站台。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内容,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 规模及尺寸等要求。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 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4,4.5、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出入口的加,减速车道及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4、4。6。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4 4、7.斜拉桥 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的结构监测系统以及隧道监控 通风 消防报警系统.应集成纳入交通监控中心 由交通监控中心系统集成设计方实行系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