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设计界面4、4 1。交通标志.轮廓标 防护设施.交通信号和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照明及变配电等设施设置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设置桩号,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时应进行预留 预埋设计 交通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4。4、2,有防撞要求的防护设施设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防撞等级,防撞设施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以及结构端部刚柔防撞过渡段设计等,主体工程设计方应进行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4。4、3 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 管箱的尺寸。位置等、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 4 4.4。出租车 公交停靠站站台,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内容 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规模及尺寸等要求 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 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 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4,4,5。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出入口的加.减速车道及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4、4 6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 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 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 4,4.7,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的结构监测系统以及隧道监控,通风,消防报警系统 应集成纳入交通监控中心,由交通监控中心系统集成设计方实行系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