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护设施7.1 一般规定7 1 2,道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道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防护设施同样是一种障碍物 因此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考虑到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防护设施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 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7、1、3,如果路侧有足够安全净距 提供足够宽的无阻碍的路侧恢复区,驶出路外的车辆完全可以靠自己恢复正常行驶 不会酿成严重事故,据美国的调查.在提供路侧安全距离的路段,所有驶出路外的车辆中,有80 的失控车辆能够恢复安全行驶。各国路侧安全距离的规定见表2 当路侧没有足够安全净距时 失控车辆碰撞护栏所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小于越出路外的损伤程度,因此必须设置防撞护栏。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表2,各国路侧安全距离标准,m、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接触、冲撞,爬上甚至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总事故的22 25,而且一旦发生车辆穿越中分带护栏事故 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中央分隔带连续设置护栏是非常必要的,而比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车辆横越的概率相对较低,美国规定,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30英尺 9.144m,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50英尺。15.24m。时,就没有必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了,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7、1、4.由于城市道路防护设施的施工,改造、养护和维修时受时空的影响较大,因此 防撞护栏的修筑或安装应满足施工简单.维护方便,占地空间小等要求.同时 考虑到不同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建设的需要 防护设施还应当美观大方。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相协调 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