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护设施7 1、一般规定7,1。2、道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道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 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防护设施同样是一种障碍物 因此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考虑到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防护设施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7。1,3。如果路侧有足够安全净距 提供足够宽的无阻碍的路侧恢复区。驶出路外的车辆完全可以靠自己恢复正常行驶、不会酿成严重事故,据美国的调查、在提供路侧安全距离的路段、所有驶出路外的车辆中,有80 的失控车辆能够恢复安全行驶,各国路侧安全距离的规定见表2、当路侧没有足够安全净距时、失控车辆碰撞护栏所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小于越出路外的损伤程度,因此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表2,各国路侧安全距离标准,m。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接触,冲撞.爬上甚至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总事故的22 25。而且一旦发生车辆穿越中分带护栏事故 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中央分隔带连续设置护栏是非常必要的,而比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车辆横越的概率相对较低,美国规定 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30英尺、9。144m。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50英尺,15,24m,时,就没有必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了。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7,1。4,由于城市道路防护设施的施工.改造,养护和维修时受时空的影响较大,因此、防撞护栏的修筑或安装应满足施工简单、维护方便,占地空间小等要求,同时,考虑到不同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建设的需要,防护设施还应当美观大方,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相协调、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