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护设施7 1.一般规定7。1.2,道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道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 防护设施同样是一种障碍物,因此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考虑到车辆正常运行与安全 防护设施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7 1 3 如果路侧有足够安全净距.提供足够宽的无阻碍的路侧恢复区 驶出路外的车辆完全可以靠自己恢复正常行驶 不会酿成严重事故,据美国的调查,在提供路侧安全距离的路段。所有驶出路外的车辆中.有80、的失控车辆能够恢复安全行驶。各国路侧安全距离的规定见表2 当路侧没有足够安全净距时 失控车辆碰撞护栏所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小于越出路外的损伤程度、因此必须设置防撞护栏,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 表2、各国路侧安全距离标准。m,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接触。冲撞.爬上甚至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总事故的22。25.而且一旦发生车辆穿越中分带护栏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中央分隔带连续设置护栏是非常必要的。而比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车辆横越的概率相对较低、美国规定,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30英尺、9 144m.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宽度超过50英尺,15,24m 时.就没有必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了,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7,1.4.由于城市道路防护设施的施工。改造,养护和维修时受时空的影响较大 因此 防撞护栏的修筑或安装应满足施工简单.维护方便、占地空间小等要求,同时.考虑到不同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建设的需要,防护设施还应当美观大方。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相协调,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