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Part 1、GeneralGB、5768,1、2009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5日实施日期 2009年07月01日前,言、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第5部分,速度管理.第6部分.铁路平交口、第7部分.自行车和行人控制、第8部分。学校区域.本部分为GB,5768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本部分与GB、5768。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GB,5768规定以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应用程序。增加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基本图形。增加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使用的原则,见第3章,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按新的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琤琤 何勇.高海龙,姜明,王超,侯德藻、张帆,杨文静 郭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768,1986,GB 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