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6,分隔设施7,6、1、下列位置应设置分隔设施、1,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道路 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栏杆净高不宜低于1 10m 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0,70m、降低后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断口处应设置分隔柱,2 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3.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时。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4,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 路口功能区范围宜设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分隔栏杆。在路口设置时 应避免设置分隔栏杆后妨碍转弯和掉头车辆的行驶,5,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为共板断面、宜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6、非机动车道高于边侧地面有跌落危险时.应在非机动车道边侧设置分隔栏杆,7,人行道和绿地之间可根据情况设置分隔栏杆,8,人行道和停车场,设施带之间 需要进行功能分区的位置可设置分隔栏杆。9.交叉路口人行道边缘.行人汇聚点的边缘可设置分隔柱 7 6,2、分隔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隔设施的高度应根据需要确定 分隔柱的间距宜为1,3m。1.5m.2.分隔设施的结构应坚固耐用。便于安装,易于维修,宜为组装式,3,分隔设施的颜色宜醒目.没有照明设施的地方,分隔设施表面应能反光.4.分隔栏杆在符合设置的路段应连续设置,不应留有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