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分隔设施7、6,1,下列位置应设置分隔设施、1,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栏杆净高不宜低于1、10m、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0 70m、降低后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断口处应设置分隔柱。2,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3,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时,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4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路口功能区范围宜设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分隔栏杆,在路口设置时,应避免设置分隔栏杆后妨碍转弯和掉头车辆的行驶.5,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为共板断面、宜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6、非机动车道高于边侧地面有跌落危险时。应在非机动车道边侧设置分隔栏杆,7.人行道和绿地之间可根据情况设置分隔栏杆。8,人行道和停车场、设施带之间.需要进行功能分区的位置可设置分隔栏杆 9,交叉路口人行道边缘 行人汇聚点的边缘可设置分隔柱、7.6 2,分隔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隔设施的高度应根据需要确定。分隔柱的间距宜为1.3m。1,5m 2、分隔设施的结构应坚固耐用.便于安装 易于维修 宜为组装式 3,分隔设施的颜色宜醒目、没有照明设施的地方、分隔设施表面应能反光.4,分隔栏杆在符合设置的路段应连续设置 不应留有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