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特殊性岩土7 1 湿陷性土7,1、1、对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做室内湿陷性试验的湿陷性土。应采用现场浸水载荷试验确定其湿陷性,在200kPa压力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23的土、应判定为湿陷性土、7 1.2 湿陷性土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 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线、点间距应按本规范第4章 第6章的规定取小值,对湿陷性土分布极不均匀的场地还应加密勘探线。点间距、2.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按地貌单元和控制性地段布置 其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2。3.其中取样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探井数量不宜少于取样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应少于3个 3 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穿透湿陷性土层.并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的要求 4,应查明湿陷性土的年代。成因 类型,分布和其中的夹层、包含物及胶结物的成分与性质、5、湿陷性碎石土和砂土 宜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和标准贯入试验确定其力学特性,6,级土试样应在探井中人工刻取 土试样竖向间距宜为1m.直径不宜小于120mm,在钻孔中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执行。7、级土试样除应测定一般物理力学性质外、还应进行湿陷性测试。8.对不能取得.级土试样的湿陷性土 应在探井,或探坑、中采用大体积法测定其密度和含水量。9.对厚度大于3m且需进行浸水载荷试验的湿陷性土,应选择在不同深度进行浸水载荷试验、各试验点间不应受相邻试坑浸水的影响.7 1。3 湿陷性土应按表7、1.3划分其湿陷程度,表7、1。3.湿陷程度分类,注、对能用取土器取得,级土试样的湿陷性粉砂 素填土 其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执行。7,1,4、湿陷性土地基受水浸湿至下沉稳定为止的总湿陷量。s cm、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Si 第i层土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 cm hi.第i层土的厚度。cm、从基础底面算起、初勘时自地面下1、5m算起 FSi。b.0,023的不计入,β 修正系数,cm,1。承压板面积为0。50m2时,取0.014.承压板面积为0,25m2时,取0.020,7,1、5.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应按表7、1、5判定,表7,1 5 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7,1 6。湿陷性土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应包括下列内容。1 湿陷性土的性质,成因,范围及厚度 2,湿陷程度的划分及湿陷等级的判定.3.湿陷性土的地基承载力宜采用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确定,4,根据湿陷性土的特征.湿陷等级和当地建筑经验、提出消除地基湿陷性的建议措施,5.对湿陷性土边坡或基坑,当存在浸水可能时应计及湿陷性土本身及其下伏基岩接触面强度降低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