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4。7。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4 7。1、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 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4,7 1的规定.表4、7,1。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4,7 2.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3条第2款。6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应沿建筑工程周边布置。对平面上呈不规则的异形体宜在拐角或凸出部位布置勘探点、当建筑工程宽度大于35m时。宜在中心区域布置勘探点。2、高层建筑与其裙房、地下车库一并勘察时。其勘探点的布置可兼顾,但应满足高层建筑的布孔要求 同时应满足基坑工程的设计要求,4 7、3。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按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执行 4.7.4。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 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与试验的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条第2款.第10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及勘察等级确定。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其中取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2,对高灵敏性粉土及淤泥 淤泥质土或流塑状态的黏性土宜采用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原状土试样宜使用薄壁取土器静力连续压入法取样 并宜在现场进行试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