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岩 溶8,2。1。岩溶勘察应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以物探 钻探为主、宜分阶段进行可研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必要时还应进行施工勘察,8、2,2。岩溶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建筑工程应查明基岩面起伏变化及上覆土层性质.各种岩溶洞隙和土洞的位置,形态。规模及埋深,溶洞顶板的厚度及破碎情况,洞壁岩体的结构及强度。洞隙内堆填物的性状及地下水的埋藏特征,2、隧道等地下建设工程应查明溶洞及地下河的发育与分布.溶洞或地下河与上覆土层的关系,上部岩溶裂隙或土洞与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关系,岩溶水量的大小与突水的可能性 8.2、3,岩溶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外,还应重点探查下列地段土洞的发育情况,并应分析其形成原因及土洞顶板坍塌的可能性。1,场地上覆土层的厚度较小,土中裂隙及其下伏岩体洞隙发育的地段.2 无充填的溶隙或裂隙发育的岩体与土体相交接的部位、3.在构造带或宽大裂隙带上。以及两组构造裂隙带交汇处,4 隐伏浅埋的溶沟,溶槽及漏斗上有软弱土体分布的地段,5,抽排地下水时。地下水位升降剧烈的变动范围、尤其在地下水频繁活动的岩、土交界处 6,地势低洼的碟形地及靠近地表水体的地段。或地表水经常积聚下渗的活动地带,8,2,4、岩溶场地的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应按其柱列线,基础轴线或基础周边线布置勘探孔、重要性等级为三级时 可按其轮廓线布置勘探孔,2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为框 排架柱独立基础或大直径桩基础。当岩溶微发育时 可隔基或隔柱钻探.当岩溶为中等或强发育时、应逐基或逐柱钻探.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为筏板基础时。应在筏板基础内及其周边布置勘探孔,对大型环形基础、应沿环基内 外边线布置勘探孔、3.岩溶中等或强发育区段,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12m 对于条基或岩溶微发育区段.勘探孔间距不应大于24m.4 岩溶强发育区应进行工程物探 其勘探范围应大于地面建筑工程的周边线,5,当基础底面以下或其近旁发现有岩溶洞穴或物探异常时 应加密勘探点 必要时还可采用综合物探进行探查 8,2。5。岩溶场地的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基础位于硬质岩石表面时。勘探孔进入基础底面.或洞底,以下完整岩体不应小于5m.重要性等级为三级时不应小于3m,2.采用大直径嵌岩桩或一柱一桩时。勘探孔应进入桩端以下完整岩体不小于3倍桩径的深度,且不应小于5m。3,当基础位于土层上,且不存在洞穴塌陷可能时、对重要性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地面建筑工程、其勘探孔深度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以下3倍独立基础或6倍条形基础宽度、控制性勘探孔宜进入下伏稳定基岩。对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地面建筑工程,其所有勘探孔均宜进入到稳定的基岩。8,2 6,岩溶发育程度可按表8,2.6确定、表8 2 6 岩溶发育程度划分 注。符合表中所列岩溶发育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对应的发育程度。8.2、7。岩溶勘察可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要,选择下列测试与观测工作.1,为查明浅埋的岩溶洞隙顶板及洞内堆填物的岩土性质.应采取岩土试样进行试验 对洞内堆填物可进行原位测试 2。为判断土洞发生塌陷的可能性。可采取土试样做湿化。胀缩性与可溶盐含量.剪切等试验 3.当需查明洞内充填物或上覆土的性质时.可采取土试样做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进行原位测试,4,当需研究地下水的变化和潜蚀作用时.应进行不少于一个水文年的地下水位.流速,流向和水质的长期观测,5 当需确定地下各岩溶洞穴的连通性时.宜进行抽水 注水或荧光素.盐类等示踪连通性试验、6,当溶洞顶板为易风化岩石或软弱岩石时.可进行抗风化观测与测试。7、当需评价浅埋洞穴的稳定性时 可采取洞体项板和侧壁岩样.做力学试验,必要时还可做顶板岩体的载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