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煤炭工业矿井与选煤厂建设工程勘察一直沿用国家现行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等规范 这些规范对煤炭建设工程勘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引用规范多.对煤炭建设工程针对性不强,造成勘察成果的技术标准不一致 为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3。6号,编制了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目的是统一煤炭勘察技术要求,规范煤炭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保护环境。确保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等目的、1,0,2、本规范适用范围为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建设中所有地面建,构、筑物及管线类工程的勘察,包括井塔,井架、筒仓 半地下储仓。输煤地道.地下输煤,输气.输水等管道。运输隧道、变电站,架空,或地下、送电线路.以及煤矿矿井与选煤厂中的行政公共建筑工程。同时包括上述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自然边坡 人工边坡、基坑工程及地下水勘察,特殊性岩土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的勘察。本规范基本涵盖了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建设中的全部勘察工作 满足正常勘察内容的要求,本规范不包括井下建、构,筑物及井筒检查孔的勘察与要求.也不包括矿井道路与桥梁的勘察。1.0,3。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是煤炭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是国家一再强调的重要基本政策.过去由于违反建设程序、在设计、施工前未先进行勘察、致使地质资料不清,从而造成工程返工 浪费,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事故的例子很多、实例略.因此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