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3、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规定的鉴定程序,图3。2,1,进行 图3、2,1 鉴定程序3、2、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 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3。2、3。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 维修记录 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2.查询建筑物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 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3.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 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填写,5。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3.2。4 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1,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1 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2.圈梁,构造柱 拉结件 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 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4、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 2 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 1 结构上的作用。荷载.2,建筑物内外环境。3。使用史。包括荷载史.灾害史、3 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1.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2。地基稳定性,3,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4、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 5。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针对开裂,腐蚀或其他损坏等情况进行开挖检查。6,其他因素.包括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4,材料性能检测分析,1.结构构件材料。2.连接材料 3 其他材料、5,承重结构检查。1,构件和连接件的几何参数、2,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3,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4 建筑物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5.结构的整体牢固性,6。建筑物侧向位移,包括上部结构倾斜 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7.结构的动力特性,6.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 7,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3,2,5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 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 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应按表3、2、5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第一层构件开始,逐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并应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2。应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构件集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3,应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 确定鉴定单元等级、2,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应以该层次安全性和使用性的评定结果为依据综合确定 每一层次的可靠性等级应分为四级.3、当仅要求鉴定某层次的安全性或使用性时,检查和评定工作可只进行到该层次相应程序规定的步骤,3。2。6、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当发现调查资料不足时.应及时组织补充调查,表3,2,5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 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注。1 表中地基基础包括桩基和桩.2,表中使用性鉴定包括适用性鉴定和耐久性鉴定。对专项鉴定,耐久性等级符号也可按本标准第2,2 2条的规定采用 3.2。7、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应按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 3,2.8 民用建筑耐久年限的评估.应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或附录E的规定进行.其鉴定结论宜归在使用性鉴定报告中.3、2、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