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3。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规定的鉴定程序.图3。2,1,进行、图3 2、1,鉴定程序3 2、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 3.2,3,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 施工图 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 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2.查询建筑物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 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 3。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 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4,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填写 5,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3、2,4,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1 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1。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2,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 4 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1,结构上的作用 荷载.2、建筑物内外环境,3.使用史 包括荷载史 灾害史 3,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1 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2,地基稳定性 3,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4 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5,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针对开裂 腐蚀或其他损坏等情况进行开挖检查,6。其他因素。包括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4,材料性能检测分析、1,结构构件材料 2、连接材料。3.其他材料。5。承重结构检查,1,构件和连接件的几何参数。2、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3.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4,建筑物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5,结构的整体牢固性、6。建筑物侧向位移.包括上部结构倾斜。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7,结构的动力特性。6 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7。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3.2、5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 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应按表3,2 5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第一层构件开始、逐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 并应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2、应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构件集的评定结果 确定子单元等级,3.应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确定鉴定单元等级,2.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应以该层次安全性和使用性的评定结果为依据综合确定 每一层次的可靠性等级应分为四级,3、当仅要求鉴定某层次的安全性或使用性时、检查和评定工作可只进行到该层次相应程序规定的步骤 3.2、6.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当发现调查资料不足时,应及时组织补充调查 表3,2,5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注,1,表中地基基础包括桩基和桩,2,表中使用性鉴定包括适用性鉴定和耐久性鉴定.对专项鉴定.耐久性等级符号也可按本标准第2,2.2条的规定采用 3。2 7 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应按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3 2.8,民用建筑耐久年限的评估.应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或附录E的规定进行、其鉴定结论宜归在使用性鉴定报告中。3,2、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