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混凝土结构构件5。2,1,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应检查的项目、是在,统一标准,定义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础上,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工程鉴定经验确定的,并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 1条,5。2,2,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分级标准,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可靠性分析原理和本标准统一制定的分级原则.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 1条,确定的.其优点是能与.统一标准,规定的两种质量界限挂钩 并与设计采用的目标可靠指标接轨,故为本标准所采用,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确定、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 按.统一标准,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选择安全等级。并确定本系数的取值,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 2、3,大量的工程鉴定经验表明、即使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结果符合本标准对安全性要求,但若构造不当,其所造成的问题仍然可导致构件或其连接的工作恶化 以致最终危及结构承载的安全。因此、有必要设置此重要的检查项目,对结构构造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评定、另外、从表5.2,3可看出、在构造安全性的评定标准中.只给出bu级与cu级之间的界限.而未给出au级、bu级以及cu级 du级之间的界限、其所以作这样的处理。除了是由于au级,bu级之间以及cu级,du级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外。还因为构造问题比较复杂、而又经常遇到原设计 施工图纸资料多已缺失。且检查实测只能探明其部分细节的情况,此时,必须结合其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分析判断,才能有把握地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因此,作出应由鉴定人员根据现场观测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规定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2.4、从现场检测得到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位移值.或变形值,以下同 其大小要受到作用,荷载。几何参数,配筋率。材料性能 构造缺陷,施工偏差和测试误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已建成建筑物中.这些影响不仅复杂。而且很难用已知的方法加以分离,因此,一般需以总位移的测值为依据来评估该构件的承载状态、这也就更增加了制定标准的难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订组提出了若干方案组织专家评议、经反复讨论 一致认为下述方案可用于制定标准.1,对容易判断的情况和工程鉴定经验积累较多的若干种构件,采用按检测值与界限值比较结果直接评定方法.2,对受力和构造较为复杂的构件,或实测只能取得部分结果的情况 采用检测与计算分析相结合的评定方法。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方法.其要点是、1,给出估计可能影响承载,但需经计算分析核实的位移验算界限。作为验算的起点 2,要求对位移实测值超过该界限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验算时。应计入附加位移的影响,并为此给出按验算结果评级的原则.本方案的优点在于、较易划分验算的界限,而又不过多地增加计算工作量,仅部分需做验算、但却能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性.在选定了上述鉴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组根据所掌握的测试与分析资料以及国内外同类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各类构件的位移界限值及其评级标准,其中需要说明两点,1,表5。2,4规定的挠度限值、其所以采用双控的方式 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接近跨度l0分界处算得的界限值出现突变,例如,若无50mm的限制。将使l0。9m和l0、9、01m的挠度界限值分别为60mm和50 05mm。这显然很不协调 其后果是容易引起各有关方面对鉴定结论的争议.因此。作了必要的处理 以利于标准的执行,2,本条对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以下同、之所以划分为,与整个结构有关,及。只是孤立事件 这两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当属于前者情况时.被鉴定柱所在的上部承重结构有显著的侧向水平位移.在这种情况下 对柱的承载能力的验算,需采用该结构考虑附加位移作用算得的内力、但若属于后者情况,则仍可采用正常的设计内力 仅需在截面验算中、考虑位移所引起附加弯矩即可,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鉴定作出某构件的位移并非不适于承载的位移的确认时,其含义仅表明在位移这一项目上、其安全性被接受、但未涉及该构件的使用功能是否适用的问题、因为安全并不等于适用,故一般还需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性鉴定,才能作出全面的结论.5.2.5。5,2.7.迄今为止。国内外有关标准,或检验手册.指南等、对同一检查项目所给出的不适于承载这档的裂缝宽度界限并不一致、从目前修订组所掌握的资料看、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别范围大致如表1所示、表1.不适于混凝土构件承载的裂缝宽度界限值,注、1.对剪切裂缝、有些标准指所有剪切裂缝。有些标准仅指某几种剪切裂缝,2,对其他受力裂缝.有些标准指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及弯剪裂缝,有些标准则泛指各种横向和斜向裂缝。3.括号内的限值仅适用于热轧钢筋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分析认为 不同标准、或手册.指南.所划的界限值之所以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对每种裂缝所赋予的内涵互有差异,或是由于在风险决策上所掌握的尺度略有不同所致、针对这一情况、修订组提出了制定本标准的方案如下,1,对受力裂缝重新进行分档,1 将界限值可望统一的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和一般的弯剪裂缝归在一档,2.将破坏后果较为严重的剪切裂缝单列一档、但明确其内涵仅包括。斜拉裂缝以及集中荷载靠近支座处和深梁中出现的斜压裂缝,2.对非受力裂缝、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故采取按界限值与分析判断相结合的方案制定鉴定标准,即,1。给出应考虑这种裂缝对结构安全影响的界限值 2 要求对裂缝宽度超过界限的构件进行分析或运用工程经验进行判断 以确定是否应将该裂缝视为不适于承载的裂缝.根据这一方案,修订组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要求出发。以所掌握的试验和工程鉴定经验的资料为依据。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具体确定了每种裂缝的界限值,另外,执行本标准应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与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不可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构件承载的安全性问题,因而是采取加固措施的界限,后者是构件性能的适用性与耐久性问题、因而是采取修补 包括封护、措施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