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混凝土结构构件5.2 1,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应检查的项目.是在 统一标准.定义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础上 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工程鉴定经验确定的.并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5、2、2,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分级标准.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可靠性分析原理和本标准统一制定的分级原则 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确定的。其优点是能与。统一标准、规定的两种质量界限挂钩、并与设计采用的目标可靠指标接轨.故为本标准所采用.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按本标准第5 1。2条的规定确定、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统一标准,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选择安全等级,并确定本系数的取值。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2.3,大量的工程鉴定经验表明 即使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结果符合本标准对安全性要求,但若构造不当 其所造成的问题仍然可导致构件或其连接的工作恶化.以致最终危及结构承载的安全 因此.有必要设置此重要的检查项目 对结构构造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评定 另外.从表5 2。3可看出。在构造安全性的评定标准中.只给出bu级与cu级之间的界限。而未给出au级 bu级以及cu级,du级之间的界限 其所以作这样的处理,除了是由于au级、bu级之间以及cu级,du级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外。还因为构造问题比较复杂。而又经常遇到原设计,施工图纸资料多已缺失、且检查实测只能探明其部分细节的情况,此时.必须结合其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分析判断、才能有把握地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因此。作出应由鉴定人员根据现场观测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2、4、从现场检测得到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位移值.或变形值,以下同、其大小要受到作用。荷载,几何参数 配筋率,材料性能.构造缺陷,施工偏差和测试误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已建成建筑物中、这些影响不仅复杂、而且很难用已知的方法加以分离,因此 一般需以总位移的测值为依据来评估该构件的承载状态,这也就更增加了制定标准的难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订组提出了若干方案组织专家评议。经反复讨论。一致认为下述方案可用于制定标准、1、对容易判断的情况和工程鉴定经验积累较多的若干种构件.采用按检测值与界限值比较结果直接评定方法 2.对受力和构造较为复杂的构件 或实测只能取得部分结果的情况,采用检测与计算分析相结合的评定方法,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方法。其要点是,1,给出估计可能影响承载.但需经计算分析核实的位移验算界限。作为验算的起点.2,要求对位移实测值超过该界限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验算时 应计入附加位移的影响,并为此给出按验算结果评级的原则,本方案的优点在于,较易划分验算的界限 而又不过多地增加计算工作量、仅部分需做验算.但却能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性,在选定了上述鉴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组根据所掌握的测试与分析资料以及国内外同类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各类构件的位移界限值及其评级标准 其中需要说明两点,1 表5 2,4规定的挠度限值、其所以采用双控的方式,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接近跨度l0分界处算得的界限值出现突变,例如 若无50mm的限制 将使l0 9m和l0,9。01m的挠度界限值分别为60mm和50。05mm。这显然很不协调、其后果是容易引起各有关方面对鉴定结论的争议。因此。作了必要的处理,以利于标准的执行,2,本条对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以下同,之所以划分为,与整个结构有关.及,只是孤立事件。这两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当属于前者情况时,被鉴定柱所在的上部承重结构有显著的侧向水平位移。在这种情况下。对柱的承载能力的验算。需采用该结构考虑附加位移作用算得的内力 但若属于后者情况,则仍可采用正常的设计内力、仅需在截面验算中。考虑位移所引起附加弯矩即可。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鉴定作出某构件的位移并非不适于承载的位移的确认时。其含义仅表明在位移这一项目上。其安全性被接受、但未涉及该构件的使用功能是否适用的问题。因为安全并不等于适用 故一般还需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性鉴定、才能作出全面的结论,5,2、5,5.2,7。迄今为止。国内外有关标准。或检验手册、指南等,对同一检查项目所给出的不适于承载这档的裂缝宽度界限并不一致、从目前修订组所掌握的资料看,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别范围大致如表1所示、表1.不适于混凝土构件承载的裂缝宽度界限值,注.1、对剪切裂缝、有些标准指所有剪切裂缝、有些标准仅指某几种剪切裂缝 2。对其他受力裂缝。有些标准指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及弯剪裂缝,有些标准则泛指各种横向和斜向裂缝 3,括号内的限值仅适用于热轧钢筋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分析认为。不同标准,或手册,指南,所划的界限值之所以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对每种裂缝所赋予的内涵互有差异、或是由于在风险决策上所掌握的尺度略有不同所致.针对这一情况 修订组提出了制定本标准的方案如下,1。对受力裂缝重新进行分档.1、将界限值可望统一的弯曲裂缝 轴拉裂缝和一般的弯剪裂缝归在一档,2、将破坏后果较为严重的剪切裂缝单列一档,但明确其内涵仅包括、斜拉裂缝以及集中荷载靠近支座处和深梁中出现的斜压裂缝,2 对非受力裂缝。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故采取按界限值与分析判断相结合的方案制定鉴定标准,即、1 给出应考虑这种裂缝对结构安全影响的界限值,2,要求对裂缝宽度超过界限的构件进行分析或运用工程经验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应将该裂缝视为不适于承载的裂缝 根据这一方案 修订组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要求出发。以所掌握的试验和工程鉴定经验的资料为依据.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具体确定了每种裂缝的界限值。另外.执行本标准应注意的是 本条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与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不可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构件承载的安全性问题 因而是采取加固措施的界限.后者是构件性能的适用性与耐久性问题、因而是采取修补。包括封护.措施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