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混凝土结构构件5。2 1。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应检查的项目 是在.统一标准。定义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础上。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工程鉴定经验确定的。并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5,2、2。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分级标准,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可靠性分析原理和本标准统一制定的分级原则,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确定的,其优点是能与,统一标准 规定的两种质量界限挂钩,并与设计采用的目标可靠指标接轨,故为本标准所采用,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按本标准第5 1。2条的规定确定.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统一标准,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选择安全等级,并确定本系数的取值,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2,3。大量的工程鉴定经验表明,即使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结果符合本标准对安全性要求、但若构造不当,其所造成的问题仍然可导致构件或其连接的工作恶化,以致最终危及结构承载的安全。因此.有必要设置此重要的检查项目.对结构构造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评定 另外,从表5、2、3可看出,在构造安全性的评定标准中 只给出bu级与cu级之间的界限。而未给出au级、bu级以及cu级,du级之间的界限、其所以作这样的处理。除了是由于au级,bu级之间以及cu级,du级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外.还因为构造问题比较复杂,而又经常遇到原设计.施工图纸资料多已缺失 且检查实测只能探明其部分细节的情况,此时.必须结合其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分析判断。才能有把握地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因此、作出应由鉴定人员根据现场观测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 2,4,从现场检测得到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位移值,或变形值,以下同、其大小要受到作用,荷载.几何参数.配筋率,材料性能 构造缺陷,施工偏差和测试误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已建成建筑物中。这些影响不仅复杂。而且很难用已知的方法加以分离。因此。一般需以总位移的测值为依据来评估该构件的承载状态,这也就更增加了制定标准的难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修订组提出了若干方案组织专家评议 经反复讨论、一致认为下述方案可用于制定标准 1。对容易判断的情况和工程鉴定经验积累较多的若干种构件、采用按检测值与界限值比较结果直接评定方法。2。对受力和构造较为复杂的构件 或实测只能取得部分结果的情况,采用检测与计算分析相结合的评定方法 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方法.其要点是,1。给出估计可能影响承载 但需经计算分析核实的位移验算界限 作为验算的起点 2,要求对位移实测值超过该界限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 验算时,应计入附加位移的影响.并为此给出按验算结果评级的原则 本方案的优点在于,较易划分验算的界限 而又不过多地增加计算工作量.仅部分需做验算.但却能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性。在选定了上述鉴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组根据所掌握的测试与分析资料以及国内外同类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各类构件的位移界限值及其评级标准。其中需要说明两点,1、表5、2.4规定的挠度限值.其所以采用双控的方式。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接近跨度l0分界处算得的界限值出现突变。例如.若无50mm的限制,将使l0,9m和l0。9,01m的挠度界限值分别为60mm和50,05mm,这显然很不协调、其后果是容易引起各有关方面对鉴定结论的争议,因此、作了必要的处理,以利于标准的执行,2。本条对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以下同。之所以划分为、与整个结构有关,及 只是孤立事件,这两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当属于前者情况时。被鉴定柱所在的上部承重结构有显著的侧向水平位移、在这种情况下,对柱的承载能力的验算、需采用该结构考虑附加位移作用算得的内力.但若属于后者情况.则仍可采用正常的设计内力,仅需在截面验算中,考虑位移所引起附加弯矩即可 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鉴定作出某构件的位移并非不适于承载的位移的确认时、其含义仅表明在位移这一项目上、其安全性被接受。但未涉及该构件的使用功能是否适用的问题,因为安全并不等于适用.故一般还需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性鉴定。才能作出全面的结论,5,2,5,5,2、7,迄今为止,国内外有关标准,或检验手册 指南等。对同一检查项目所给出的不适于承载这档的裂缝宽度界限并不一致.从目前修订组所掌握的资料看,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别范围大致如表1所示。表1.不适于混凝土构件承载的裂缝宽度界限值、注,1。对剪切裂缝,有些标准指所有剪切裂缝 有些标准仅指某几种剪切裂缝,2 对其他受力裂缝 有些标准指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及弯剪裂缝、有些标准则泛指各种横向和斜向裂缝.3。括号内的限值仅适用于热轧钢筋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分析认为、不同标准,或手册,指南,所划的界限值之所以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对每种裂缝所赋予的内涵互有差异.或是由于在风险决策上所掌握的尺度略有不同所致。针对这一情况,修订组提出了制定本标准的方案如下,1、对受力裂缝重新进行分档,1 将界限值可望统一的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和一般的弯剪裂缝归在一档、2,将破坏后果较为严重的剪切裂缝单列一档、但明确其内涵仅包括,斜拉裂缝以及集中荷载靠近支座处和深梁中出现的斜压裂缝.2、对非受力裂缝,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故采取按界限值与分析判断相结合的方案制定鉴定标准,即,1,给出应考虑这种裂缝对结构安全影响的界限值 2、要求对裂缝宽度超过界限的构件进行分析或运用工程经验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应将该裂缝视为不适于承载的裂缝。根据这一方案.修订组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要求出发.以所掌握的试验和工程鉴定经验的资料为依据。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具体确定了每种裂缝的界限值.另外 执行本标准应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与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不可混淆 两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构件承载的安全性问题 因而是采取加固措施的界限 后者是构件性能的适用性与耐久性问题.因而是采取修补 包括封护。措施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