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混凝土结构构件5 2、1,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应检查的项目.是在.统一标准,定义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础上 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工程鉴定经验确定的。并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5 2 2,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分级标准,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可靠性分析原理和本标准统一制定的分级原则,集中说明于本标准第5,1,1条,确定的。其优点是能与 统一标准,规定的两种质量界限挂钩、并与设计采用的目标可靠指标接轨。故为本标准所采用,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按本标准第5,1 2条的规定确定.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统一标准.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选择安全等级,并确定本系数的取值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2,3、大量的工程鉴定经验表明、即使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结果符合本标准对安全性要求,但若构造不当.其所造成的问题仍然可导致构件或其连接的工作恶化,以致最终危及结构承载的安全,因此。有必要设置此重要的检查项目、对结构构造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评定,另外.从表5 2 3可看出.在构造安全性的评定标准中、只给出bu级与cu级之间的界限。而未给出au级、bu级以及cu级,du级之间的界限 其所以作这样的处理。除了是由于au级。bu级之间以及cu级、du级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外、还因为构造问题比较复杂 而又经常遇到原设计,施工图纸资料多已缺失 且检查实测只能探明其部分细节的情况、此时,必须结合其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分析判断 才能有把握地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因此.作出应由鉴定人员根据现场观测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5。2,4。从现场检测得到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位移值、或变形值、以下同。其大小要受到作用 荷载,几何参数,配筋率,材料性能。构造缺陷.施工偏差和测试误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已建成建筑物中 这些影响不仅复杂,而且很难用已知的方法加以分离.因此.一般需以总位移的测值为依据来评估该构件的承载状态.这也就更增加了制定标准的难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订组提出了若干方案组织专家评议。经反复讨论,一致认为下述方案可用于制定标准,1.对容易判断的情况和工程鉴定经验积累较多的若干种构件,采用按检测值与界限值比较结果直接评定方法.2.对受力和构造较为复杂的构件,或实测只能取得部分结果的情况 采用检测与计算分析相结合的评定方法 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方法 其要点是 1,给出估计可能影响承载。但需经计算分析核实的位移验算界限.作为验算的起点、2.要求对位移实测值超过该界限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验算时。应计入附加位移的影响 并为此给出按验算结果评级的原则,本方案的优点在于.较易划分验算的界限.而又不过多地增加计算工作量.仅部分需做验算.但却能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性 在选定了上述鉴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组根据所掌握的测试与分析资料以及国内外同类的有关规定 提出了各类构件的位移界限值及其评级标准.其中需要说明两点。1 表5,2。4规定的挠度限值、其所以采用双控的方式 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接近跨度l0分界处算得的界限值出现突变,例如,若无50mm的限制.将使l0.9m和l0,9.01m的挠度界限值分别为60mm和50、05mm。这显然很不协调,其后果是容易引起各有关方面对鉴定结论的争议。因此,作了必要的处理,以利于标准的执行。2,本条对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以下同 之所以划分为。与整个结构有关、及、只是孤立事件、这两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当属于前者情况时,被鉴定柱所在的上部承重结构有显著的侧向水平位移,在这种情况下。对柱的承载能力的验算。需采用该结构考虑附加位移作用算得的内力、但若属于后者情况,则仍可采用正常的设计内力.仅需在截面验算中 考虑位移所引起附加弯矩即可 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鉴定作出某构件的位移并非不适于承载的位移的确认时,其含义仅表明在位移这一项目上,其安全性被接受,但未涉及该构件的使用功能是否适用的问题 因为安全并不等于适用,故一般还需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性鉴定,才能作出全面的结论。5.2。5,5,2。7,迄今为止,国内外有关标准.或检验手册,指南等。对同一检查项目所给出的不适于承载这档的裂缝宽度界限并不一致,从目前修订组所掌握的资料看、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别范围大致如表1所示.表1,不适于混凝土构件承载的裂缝宽度界限值。注.1 对剪切裂缝.有些标准指所有剪切裂缝。有些标准仅指某几种剪切裂缝 2 对其他受力裂缝,有些标准指弯曲裂缝、轴拉裂缝及弯剪裂缝,有些标准则泛指各种横向和斜向裂缝。3、括号内的限值仅适用于热轧钢筋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分析认为 不同标准,或手册。指南。所划的界限值之所以有出入 主要是由于对每种裂缝所赋予的内涵互有差异。或是由于在风险决策上所掌握的尺度略有不同所致,针对这一情况。修订组提出了制定本标准的方案如下,1。对受力裂缝重新进行分档,1、将界限值可望统一的弯曲裂缝 轴拉裂缝和一般的弯剪裂缝归在一档。2,将破坏后果较为严重的剪切裂缝单列一档,但明确其内涵仅包括。斜拉裂缝以及集中荷载靠近支座处和深梁中出现的斜压裂缝 2。对非受力裂缝,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故采取按界限值与分析判断相结合的方案制定鉴定标准,即、1.给出应考虑这种裂缝对结构安全影响的界限值。2、要求对裂缝宽度超过界限的构件进行分析或运用工程经验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应将该裂缝视为不适于承载的裂缝,根据这一方案,修订组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要求出发.以所掌握的试验和工程鉴定经验的资料为依据。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具体确定了每种裂缝的界限值.另外,执行本标准应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与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裂缝界限值不可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构件承载的安全性问题,因而是采取加固措施的界限,后者是构件性能的适用性与耐久性问题.因而是采取修补,包括封护 措施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