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4、禁止停车线13。4、2 城市快速路主线.匝道出入口及互通立交区 因全部控制出入。与行人隔离等特性.除设置紧急停车带或硬路肩路段、一律禁止车辆临时停靠,因此。无须施划禁止停车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 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 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 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 桥梁 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 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第4 3节规定。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4,公共汽车站 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13,4,6。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停车的道路及区域 如要求设置禁止停车标线,城市大部分道路、如未设置紧急停车带的快速路、匝道及采用机非绿化隔离三板块干道、侧石均需要漆画为黄色,设置成本及施工量都太大 同时对城市景观,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 客观上造成交通标线信息量冗余,因此不再重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