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禁止停车线13。4,2,城市快速路主线 匝道出入口及互通立交区,因全部控制出入,与行人隔离等特性,除设置紧急停车带或硬路肩路段,一律禁止车辆临时停靠,因此,无须施划禁止停车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在设有禁停标志 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 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 桥梁 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 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第4 3节规定,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3 交叉路口 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 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13。4。6.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停车的道路及区域。如要求设置禁止停车标线、城市大部分道路 如未设置紧急停车带的快速路 匝道及采用机非绿化隔离三板块干道、侧石均需要漆画为黄色、设置成本及施工量都太大,同时对城市景观.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 客观上造成交通标线信息量冗余 因此不再重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