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禁止停车线13,4。2.城市快速路主线、匝道出入口及互通立交区。因全部控制出入。与行人隔离等特性。除设置紧急停车带或硬路肩路段。一律禁止车辆临时停靠.因此 无须施划禁止停车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 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 桥梁 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 加油站 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 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第4,3节规定,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1 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3,交叉路口 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 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 5m以内的路段,13,4.6.对于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停车的道路及区域.如要求设置禁止停车标线、城市大部分道路,如未设置紧急停车带的快速路,匝道及采用机非绿化隔离三板块干道.侧石均需要漆画为黄色,设置成本及施工量都太大.同时对城市景观、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客观上造成交通标线信息量冗余,因此不再重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