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9,7、2 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 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9,7.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9.7,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 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7,5 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 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7.6.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7、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 道路名称信息,9、7。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 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 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 图9。7 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