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 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 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9.7。2。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9。7。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9、7 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7,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 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 9,7。6 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 9。7。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 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 9,7,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 箭头为黑色,图9,7.8、图9.7。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