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 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9、7,2 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 500m 0m出口预告标志,9。7 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 24 2条的规定。9.7 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 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 7 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 7、6。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 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 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 7 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 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9。7 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 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 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图9.7,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