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 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9、7,2、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 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 500m。0m出口预告标志 9 7,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 24,2条的规定、9 7、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 9 7。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 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7、6、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7,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 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9,7 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 图9.7,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