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 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9.7,2。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 应分别设置2km 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9 7.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9.7.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7、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7。6 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 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7.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 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9,7,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图9,7,8,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