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出口预告标志9、7,1。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 方向 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 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9.7。2,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 9 7。3,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 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 24,2条的规定、9,7.4、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9,7、5、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 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 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9,7,6.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9.7.7。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9、7,8,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 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 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图9.7,8 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