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2.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13.2,1 在无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当禁止车辆跨越对向分界线行驶.应设置单黄实线或双黄实线、仅允许一个方向车辆跨越对向分界线行驶、应设置黄色虚实线。13,2,2 对双向2。3车道的城市次干路或支路.下列情况应设置单黄实线.1、两个方向超车视距均不满足要求的路段。2。人行横道线,铁路道口或其他相交道路前一定范围内,3、学校附近、大型桥梁及大型隧道路段 4,其他受道路几何条件,天气。交通量影响或其他交通管理控制的要求,需禁止双方向跨越对向分界线行驶的路段 13,2.3、对双向大于或等于4车道的城市主干路或次干路.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除交叉口 允许车辆左转弯或掉头的路段外 均应连续设置双黄实线,13、2。4。下列情况应设置黄色虚实线,1。双向2车道道路、单侧视距受限的平竖曲线路段 有其他危险需实行单侧禁止超车的路段.交通管理仅允许单向车辆超车或左转弯的路段,2,双向3车道道路.允许单车道方向一侧跨越超车或左转弯的路段、3 已设置双实黄线的路段或交叉口处.允许单侧车辆左转或掉头的位置 13.2.5,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颜色应为黄色,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线宽应为10cm,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线宽应为15cm,黄色虚实线中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应分别为4m和6m、双黄实线和黄色虚实线,标线线间距宜为10cm、30cm、当双黄实线间距大于50cm时,两条黄实线间应填充黄色斜线,黄色斜线填充线线宽应为45cm,间隔应为100cm、倾斜角度应为45,斜线方向应为顺两侧行车方向,13 2,6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应设置于对向车行道分界处 在交叉口或路段开口处应与停止线相接,13 2,7,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相互间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单黄实线与双黄实线搭接时。应设置搭接渐变段,当双黄线的净距小于或等于50cm时、渐变段长度、L。取值宜为3m,10m,当双黄线的净距大于50cm、渐变段长度,L,停车视距、M1 路宽缩减终点标线延长距离,D 的取值应按本规范第14,2节的相关规定。图13,2 7 图13,2。7,单黄实线与双黄实线搭接设置示例.cm.2 当黄色虚实线与单黄实.虚、线搭接时。黄色虚实线的实线应与单黄实,虚 线相接,3,当黄色虚实线与双黄实线搭接时。两根黄色,虚,实线应分别相接、4.当双黄线与中央分隔带搭接时 应进行过渡处理,当双黄线间距大于50cm时,应采用黄色斜线或其他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 渐变段长度.L.的取值应按本规范第14,2节的相关规定。13,2 8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设置范围应满足下列规定,1、对不满足双向超车视距、M3,的路段,单黄实线应在满足双向超车视距 M3,路段的两端各延长20m。2.对设人行横道路段或道路交叉口处。单黄实线的长度应不小于30m 铁路道口处单黄实线长度应不小于60m.3。对不满足单向超车视距。M3、的路段。黄色虚实线应在满足单向超车视距,M3、路段的两端各延长20m.虚线应施划于满足超车视距的一侧.13 2、9、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路段。应采用振动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