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交通标线施工及验收17、3 1。交通标线施工与验收应按照前期准备、现场施工和保护 质量检查和修整。工程验收的顺序进行.17 3,2,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设计图,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2、应了解气象气候状况,准备施工车辆机械设备.3、应根据设计要求选定标线材料。确定施工交通组织方案。17,3。3,现场施工和保护阶段的工作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仔细清洁施工范围内的路面 清洁干燥、无起灰现象、2。在道路施工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施工安全设施,不应在雨,雪,冰冻。沙尘暴。强风。气温低于规定温度的天气进行施工 3.宜进行试划标线.标线新漆划或复划时应按设计或原有的颜色,形状.厚度和位置等要求放样.反光标线玻璃珠应均匀撒布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折线,网状裂缝,起泡现象、4 标线或底漆施划后 应放置锥型路标等护线物体。应待涂料干燥后才能撤走。17、3。4。质量检查和修整阶段的工作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施划后标线的质量.应在夜间检查玻璃珠撒布的质量和数量 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整.并将残留物清除干净。2 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1383的规定 17.3.5 交通标线工程验收应包括项目,标线的颜色。宽度.厚度 线段及间距长度,角度.防滑性能,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