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7,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交叉口某方向进口交通流量较大,转弯车辆较多或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条车道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2、当交叉口渠化车道布置不够充分.不规则或地面导向箭头易被积雪遮埋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 7.2,在交叉口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设置在导向车道前适当位置、并不应与指路标志之间互相遮挡。2,除分向行驶车道标志以外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均应设置在所指示车道中心上方 3、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宜采用悬臂式.设置于指路标志下游或与指路标志并列设置,4.当渠化车道多级变化,交通流量较大时 宜在指路标志上游适当位置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标志、5,7.3 路段上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设置在导向车道变化的起点位置,并应采用门架结构逐车道分设.5。7 4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所指方向应与车道布置方式及地面箭头标线一致,5,7、5,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得代替指路标志。当指路标志已明确反映车道布置及各方向去向,地点路径,可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7.6、当交叉口车道管理措施情况复杂时。可在版面中组合禁令,辅助等标志 对特殊车道的使用时间 车种 车速等情况进行限制 5。7.7。当车道行驶方向根据管理要求可变时、应设置可变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 7.8。当遇快速路或主要干道多车道逐级分合流情况时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重复设置,5,7,9.当道路车道数大于6条时 宜采用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并应采用悬臂式结构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5,7.10、若遇交叉口进口道仅有一条左转车道且不禁止掉头时.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 可由左转车道标志替代、若交叉口进口道有多条左转车道且部分左转车道禁止掉头时,宜在不禁止掉头的左转车道上设置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5、7,1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中车道分隔线宜反映地面标线实际情况.距离交叉口较近时可采用实线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