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7.1.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交叉口某方向进口交通流量较大。转弯车辆较多或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条车道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2,当交叉口渠化车道布置不够充分.不规则或地面导向箭头易被积雪遮埋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7、2 在交叉口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设置在导向车道前适当位置、并不应与指路标志之间互相遮挡,2,除分向行驶车道标志以外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均应设置在所指示车道中心上方,3 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宜采用悬臂式。设置于指路标志下游或与指路标志并列设置 4、当渠化车道多级变化 交通流量较大时。宜在指路标志上游适当位置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标志 5。7、3 路段上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设置在导向车道变化的起点位置,并应采用门架结构逐车道分设,5,7 4.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所指方向应与车道布置方式及地面箭头标线一致 5、7.5,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得代替指路标志 当指路标志已明确反映车道布置及各方向去向,地点路径,可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7、6.当交叉口车道管理措施情况复杂时,可在版面中组合禁令,辅助等标志,对特殊车道的使用时间 车种,车速等情况进行限制。5。7。7.当车道行驶方向根据管理要求可变时。应设置可变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7,8。当遇快速路或主要干道多车道逐级分合流情况时。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重复设置。5.7 9,当道路车道数大于6条时。宜采用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并应采用悬臂式结构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5,7 10,若遇交叉口进口道仅有一条左转车道且不禁止掉头时,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 可由左转车道标志替代、若交叉口进口道有多条左转车道且部分左转车道禁止掉头时 宜在不禁止掉头的左转车道上设置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5,7,1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中车道分隔线宜反映地面标线实际情况,距离交叉口较近时可采用实线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