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9、18 1.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需规定不同车道的行驶速度限速范围时.应设置车速专用车道指路标志.2、当需规定不同车型的车辆行驶车道时,应设置车型专用车道指路标志、3.当需规定不同车种的车辆行驶车道时。应设置车种专用车道指路标志.4.当需规定不同功能的车辆行驶车道时,应设置功能专用车道指路标志,5 当需规定不同车道的行驶方向时,应设置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 9.18,2、快速路宜根据交通组织与管理要求、道路功能及车辆组成特点 选择按车速,车型.车种或功能划分 必要时可将车速分别与车型。车种,功能进行组合 形成组合车道指路标志、9,18,3,划分车速。车型。车种。功能的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应设置在快速路起点后1km以内适当位置.或在快速路入口匝道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处设置。9、18.4,当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在用于多车道出口,复杂立交前或长距离交织路段时.应设置在减速车道或交织段起点.并应根据交织段长度可在交织段中间或断面发生变化处进行增设,9 18。5,当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用于主路分流时、应设置在主路分流集散车道渐变段起点.并应在集散车道断面变化的适当位置增设.9.18。6。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对车道的车种和车速的划分 应结合设计速度,交通流量及车种比例等因素综合确定、9,18,7、车速专用车道指路标志中车道的最低限速应符合道路管理运营要求。对已设置车速专用车道指路标志的起点或入口、可不单独设置限速标志,9 18,8 功能专用车道指路标志应对每条车道使用功能进行规定,不得遗漏车道。当设有紧急停车带时 应对紧急停车带予以文字说明、9。18、9,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应根据交通流量合理设置 当需对部分车道设置方向专用指路车道指路标志时、其他车道也宜采用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进行指示。当出现车道增减时应增设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不同位置的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所传达的信息应连续一致。9 18、10、可设置地面文字标线对车道指路标志配合使用,车道指路标志应与地面标线和地面文字统一,不得矛盾,9。18 11。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的箭头应垂直向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9条的规定.同一方向专用车道指路标志上,可指示2条方向和功能相同的车道,但不应同时指示2条不同方向和功能的车道,也不得指示3条及以上相同方向和功能的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