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轮 廓。标15、3 1,在快速路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 停车场的连接匝道或连接道路.应连续设置轮廓标。15。3、2 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小半径及视距不良路段。连续急弯陡坡路段.以及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 宜设置轮廓标。15,3。3,按行车方向,轮廓标宜在道路左右两侧对称布置.在道路的左侧应安装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右侧应安装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15 3,4 直线路段轮廓标设置间隔应为50m.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的规定.应按表15 3,4的规定选用,也可适当加密,曲线段两端外路段轮廓标应适当延伸设置,并应分段逐渐加大设置间隔 表15,3,4.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S,m、15、3,5 路基宽度变化 车道数量有变化及其他危险的路段,在本规范表15、3,4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15.3,6,轮廓标的设置高度 指反射体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应控制在60cm.80cm,标准设置高度宜为70cm、积雪较厚及其他特殊需求的路段进行论证后可采用其他高度、轮廓标设置高度在一定路段内宜保持一致。15 3,7,安装轮廓标.反射体应面向交通流、其表面法向应与道路中心线成0 25,的角度、15,3,8。附着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隧道侧墙、桥梁护栏上的轮廓标。由反射体 支架和连接件组成.反射体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 反光等级应为,类或。类,15 3。9、对无护栏的路段可设置柱式轮廓标 应由柱体,反射体组成,柱体应为白色.应埋置于路基中 反射体规格应为18cm、4cm。反射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5,3。7条的规定、15.3.10,在气候恶劣,线形条件复杂.交通条件复杂的路段或隧道内,应设置反光性能高,反射体尺寸大的轮廓标.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太阳能轮廓标.LED轮廓标.隧道光电轮廓标,荧光黄绿大角度反光膜等新型轮廓标。15。3.11.轮廓标的其他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轮廓标,GB。T、2497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