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轮。廓,标15,3 1.在快速路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连接匝道或连接道路 应连续设置轮廓标。15。3 2。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小半径及视距不良路段,连续急弯陡坡路段、以及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宜设置轮廓标,15。3。3,按行车方向.轮廓标宜在道路左右两侧对称布置.在道路的左侧应安装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 右侧应安装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15、3,4 直线路段轮廓标设置间隔应为50m,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的规定,应按表15.3,4的规定选用。也可适当加密。曲线段两端外路段轮廓标应适当延伸设置,并应分段逐渐加大设置间隔、表15.3 4 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S,m 15.3 5。路基宽度变化,车道数量有变化及其他危险的路段、在本规范表15,3、4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15 3 6,轮廓标的设置高度、指反射体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应控制在60cm,80cm.标准设置高度宜为70cm。积雪较厚及其他特殊需求的路段进行论证后可采用其他高度.轮廓标设置高度在一定路段内宜保持一致、15,3、7。安装轮廓标.反射体应面向交通流 其表面法向应与道路中心线成0。25。的角度。15,3、8.附着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隧道侧墙,桥梁护栏上的轮廓标,由反射体、支架和连接件组成,反射体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类或,类,15 3.9,对无护栏的路段可设置柱式轮廓标、应由柱体,反射体组成。柱体应为白色。应埋置于路基中、反射体规格应为18cm 4cm、反射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5,3 7条的规定,15 3、10.在气候恶劣 线形条件复杂,交通条件复杂的路段或隧道内 应设置反光性能高,反射体尺寸大的轮廓标,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太阳能轮廓标.LED轮廓标,隧道光电轮廓标.荧光黄绿大角度反光膜等新型轮廓标。15.3,11.轮廓标的其他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轮廓标 GB,T、2497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