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3。轮。廓,标15,3、1,在快速路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连接匝道或连接道路,应连续设置轮廓标 15、3,2。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小半径及视距不良路段.连续急弯陡坡路段,以及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宜设置轮廓标,15 3.3.按行车方向.轮廓标宜在道路左右两侧对称布置。在道路的左侧应安装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右侧应安装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 15、3。4 直线路段轮廓标设置间隔应为50m。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的规定,应按表15、3.4的规定选用.也可适当加密、曲线段两端外路段轮廓标应适当延伸设置,并应分段逐渐加大设置间隔,表15,3.4.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S、m.15,3 5,路基宽度变化,车道数量有变化及其他危险的路段.在本规范表15 3,4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15,3,6.轮廓标的设置高度,指反射体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应控制在60cm 80cm,标准设置高度宜为70cm,积雪较厚及其他特殊需求的路段进行论证后可采用其他高度,轮廓标设置高度在一定路段内宜保持一致。15,3。7。安装轮廓标.反射体应面向交通流。其表面法向应与道路中心线成0。25、的角度 15。3,8 附着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隧道侧墙 桥梁护栏上的轮廓标、由反射体.支架和连接件组成 反射体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类或、类。15。3,9。对无护栏的路段可设置柱式轮廓标。应由柱体。反射体组成。柱体应为白色,应埋置于路基中.反射体规格应为18cm、4cm、反射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5,3 7条的规定。15.3.10,在气候恶劣 线形条件复杂.交通条件复杂的路段或隧道内。应设置反光性能高、反射体尺寸大的轮廓标.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太阳能轮廓标.LED轮廓标,隧道光电轮廓标、荧光黄绿大角度反光膜等新型轮廓标、15,3、11、轮廓标的其他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轮廓标,GB。T。2497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