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轮、廓,标15。3,1、在快速路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连接匝道或连接道路、应连续设置轮廓标,15,3 2 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小半径及视距不良路段 连续急弯陡坡路段 以及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宜设置轮廓标,15、3.3,按行车方向,轮廓标宜在道路左右两侧对称布置,在道路的左侧应安装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右侧应安装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15.3,4。直线路段轮廓标设置间隔应为50m。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的规定,应按表15、3.4的规定选用.也可适当加密,曲线段两端外路段轮廓标应适当延伸设置。并应分段逐渐加大设置间隔 表15、3.4 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S.m,15.3,5、路基宽度变化,车道数量有变化及其他危险的路段,在本规范表15。3 4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15。3,6。轮廓标的设置高度。指反射体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应控制在60cm。80cm、标准设置高度宜为70cm、积雪较厚及其他特殊需求的路段进行论证后可采用其他高度、轮廓标设置高度在一定路段内宜保持一致.15.3,7。安装轮廓标,反射体应面向交通流 其表面法向应与道路中心线成0。25,的角度,15、3。8,附着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 隧道侧墙,桥梁护栏上的轮廓标、由反射体.支架和连接件组成、反射体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 类或,类、15 3.9,对无护栏的路段可设置柱式轮廓标,应由柱体.反射体组成,柱体应为白色。应埋置于路基中。反射体规格应为18cm、4cm.反射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5。3,7条的规定,15,3,10。在气候恶劣.线形条件复杂,交通条件复杂的路段或隧道内.应设置反光性能高、反射体尺寸大的轮廓标,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太阳能轮廓标,LED轮廓标、隧道光电轮廓标 荧光黄绿大角度反光膜等新型轮廓标。15.3 11.轮廓标的其他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轮廓标,GB,T、2497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