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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6,3.1。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6.3、1 1.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3,1、2.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6 3 1。3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 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6、3,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6。3 2、1,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6,3,2。2 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6 3.2 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 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6.3.2,4。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再次从事接触食品 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6。3、3、来访者,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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