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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6、3,1,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6 3,1,1 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3,1、2.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6、3.1。3、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 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6。3、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6。3 2 1,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6 3.2.2.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 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6、3、2 3.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6 3.2。4,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6,3 3、来访者。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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