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四百九十六条.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第四百九十七条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 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第四百九十八条。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第四百九十九条、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应当认定无效.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第五百条。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五百零一条.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二 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对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五百零二条,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 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 合法原则的除外.第五百零三条.双方当事人在侦查 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第五百零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 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第五百零五条。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第五百零六条,达成和解协议的,裁判文书应当作出叙述.并援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