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第八十条、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 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 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三.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 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四、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 五、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随案移送,六,被告人的辩解内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 七、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必要时.可以调取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 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 笔录,并结合录音录像 记录 笔录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第八十一条、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八十二条,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第八十三条,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 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