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认定,第六十九条、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 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 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 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 笔录 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 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三 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迹、体液、毛发 指纹等生物样本。痕迹 物品。是否已作DNA鉴定、指纹鉴定等、并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第七十条、据以定案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 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的.可以拍摄 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和特征的照片 录像.复制品.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 经与原物核对无误。经鉴定为真实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为真实的 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七十一条 据以定案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副本,复制件,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 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书证的副本 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经鉴定为真实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为真实的 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七十二条 对与案件事实可能有关联的血迹 体液。毛发 人体组织.指纹 足迹、字迹等生物样本,痕迹和物品、应当提取而没有提取。应当检验而没有检验、导致案件事实存疑的,人民法院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补充收集、调取证据或者作出合理说明,第七十三条、在勘验 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勘验。检查 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对物品的名称 特征.数量 质量等注明不详的、二.物证的照片 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 或者无被收集 调取人签名,盖章的,三。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和原物.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四,有其他瑕疵的、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