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空气调节11,4,1 中央控制室 化验室,车间电力室的计算机室。计量管理监测站及轨道衡等设有生产工艺设备。设置空调系统时多为工艺性空调 因此室内对温.湿度的要求因工艺设备而不同.厂前区要求较高的办公楼,综合服务楼 招待所及食堂等建筑物,设置空调系统时多为舒适性空调、更多的是考虑人体对室内温、湿度的要求,11、4、2,本规范附录G中,化验室的试验室内空气调节计算温、湿度要求。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确定的、其他室内空气调节计算温 湿度要求,是根据电气自动化设备要求.以及多年设计,使用实践确定的.11 4。3。为了保证空气调节房间的空调效果、节省投资与能耗、本条对空气调节房间的布置、朝向,围护结构等作了规定,并给出了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11、4。4、本条规定了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原则、1 3、当所需空气调节的建筑布置比较集中时 从投资,维修管理 空气调节效果诸方面考虑 设置集中冷站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为宜,当所需空气调节的建筑布置比较分散、但空气调节面积又较大时,为节省投资与不必要的管道能耗。采用独立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为宜,4.为保证空气调节效果。对有温、湿度要求的空气调节房间,应设置温,湿度自动控制装置,11,4 5,本条规定了空气调节系统风管的设计原则,1 集中空调系统的风管是建筑内部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通过风管向其他位置蔓延.2,本条规定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3、风管和设备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 消声材料及粘接剂 应采用不燃材料,在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 允许有条件地采用难燃材料 11。4 6 本条规定了空气调节设备选型基本原则 1,冷水机组、风机盘管或VRV加新风机组 具有系统简单、维护管理方便,投资省,占用空间少等优点,中央控制室对湿度要求不十分严格,从生产实践看.采用冷水机组,风机盘管或VRV加新风机组是可行的.根据生产需要 为保证中央控制室、化验室的室内气象条件。冷水机组不宜少于2台。2、为中央控制室,化验室设置独立空调系统时 仍以恒温 恒湿机组为宜,尤其是相对湿度较小的地区,机组应设备用、但机组最多不超过四台 台数太多管理不便、3、根据现运行水泥厂对空调设备运行反馈.水泥生产线所属操作室。控制室,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及电力室等。宜采用工业型分体空调及屋顶式全空气集中空调系统,该类机型适用于工厂企业高粉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