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 水10 2 1。本条规定水泥工厂的用水标准 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居住区生活用水量、冲洗 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的用水量等,根据有关的国家规范结合多年设计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生产用水包括全部生产和辅助生产各部位的用水,如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空气调节 各种锅炉等用水 随生产规模。生产方法。设备选型。地区条件等因素而定 关于厂区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制订.由于水泥工厂一般远离城镇.大部分车间工作人员将不可避免地接触粉尘、地面也不可避免地有粉尘污染,因此在设计中 可根据实际情况取用较高值、化验室主要是化验用水.养生槽养护试块用水,试块成型用水及清洗用水。一般根据同类规模由工艺提供用水量 修理车间主要是清洗用水和锻造工段淬火用水.该两处用水量不大。根据生产规模和装备情况确定用水量.未预见用水量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新鲜水 的15,30 计算.主要对各种不可预见的用水量及系统渗漏等因素.适当留有富余.按生产规模取值.10 2 2 水泥生产过程中、机械轴承产生的热直接由水吸收.或由润滑油吸收 再以水冷却油。一般要求回油油温不大于60、机械轴承冷却水给水温度宜小于32 同时。由于敞开式循环水系统,循环水与大气接触.水中游离及溶解CO2大量散失、水温越高,CO2散失越严重,引起CaCO3 MgCO3沉积结垢,水泥机械设备冷却水的水质要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和其他标准的有关规定 结合水泥工厂设计与实践,规定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450、mg.L之间 以CaCO3计 见表2,表2,水质硬度的有关标准和规定10、2、3,本条规定对部分水质要求较高的生产用水.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时 规定碳酸盐硬度宜小于450mg。L,以CaCO3计。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仪表。是指水泥厂窑头工业电视。探头伸入温度较高内部,窑尾气体分析仪、探头伸入温度较高内部,其冷却用水的水质要求相对较高 一般需由生活用水供给.10.2 4 生产用水水压差别较大。车间进口水压本条规定为.0,25,0。40,MPa、为常压。可以满足大部分用水设备的水压要求。使给水系统设计合理 但对于高楼层或远距离 高台段车间的个别用水部位,可能水压不足,可用管道泵或其他加压设备进行局部加压 对于水质要求高、水压为中高压的喷雾用水 一般自成系统。单独加压.10。2,5 本条规定自备水源选择的基本原则.为满足水泥工厂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 水源工程设计应保证取水安全可靠,水量充足,水质符合要求.投资运营经济,维护管理方便.随着再生水,雨水的设计应用技术成熟,再生水,雨水设计规范也已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项目业主对于再生水、雨水的设计应用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10.2.6,10 2,8,取水工程中,对取用地下水应遵守地下水开采的原则,并确保采补平衡、对取用的地表水,枯水流量与水位的保证率及最高水位的确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编制的,其中枯水位保证率的上限与。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一致,采用99,10 2、9,为了保证水泥工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对输水管线的安全输水设计本条作了明确的规定 10,2、10、水泥工厂自备水厂的规模。由生产,生活最大用水量加上消防补充水量和水厂自用水量等项确定,并根据水泥工厂的总体规划要求 确定是否留有扩建的可能.10,2,11。本条规定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机械设备冷却水采用敞开式循环水系统,循环回水可结合工厂的具体布置,采用压力流和重力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根据多年设计与实践经验确定的,其计算公式如下、为了保持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平衡、应有保持水质稳定的措施 如.加水质稳定剂,加杀灭菌藻的措施 加旁滤改善水质浓缩。采用冷却塔降低水温等,对水质要求较高的窑尾管道.增湿塔 冷却机和辊式磨等喷雾调温调湿用水、锅炉用水的原水、化验水和仪器仪表用水等.本条规定,可,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如有确保供水水质的措施,也可采用循环冷却水或中水回用作为备用水源、经验表明.循环水不可避免会有少量渗漏油污、含油水和杂质混合,易堵塞喷水系统。中水是污水.废水三级深度处理后的水。应有严格的管理和维护。才能确保连续的、稳定的供给符合要求的水 以维持正常生产 10 2,12,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并结合水泥工厂的实际情况制订。10。2.13。本条根据现行国家现行的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有关规定制订的。10、2、14、由于生活用水的不均匀性及消防要求储存水量 本条规定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 在适用可靠的前提下.宜利用厂区附近地形,设置高位储水池,无高地可以利用或技术经济不合适时、可设置水塔,也可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或气压给水设备,但该产品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认证。同时当生活给水供给部分生产用水时.应有其他系统给水作备用。确保生产用水安全可靠、10,2,15,本条规定是设计用水计量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参照。水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DB,37,T 813.结合水泥工厂的实际情况 提出设置用水计量的具体规定及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