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4,1.厂址选择4。1 1。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4。1,2 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 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 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4。1.3。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 4 1.4,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 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4,1、5、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4.1,6,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并应避开有用矿藏 4 1、7,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不应选在窝风地段,4,1。8,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 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 并设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4.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4,1,10,桥涵。隧道。车辆 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