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4 1,厂址选择4、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4、1、2,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 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 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4,1,3,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 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4,1,4,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4.1 5、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 4。1 6 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4 1、7、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4 1,8.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 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 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4 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注 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4.1。10,桥涵,隧道.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