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管线综合布置7,7、1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场地条件,施工安装。管理维修以及工艺流程布置确定 可采用直埋式。集中管沟或架空敷设方式,7.7,2.管线同沟敷设时.给水管。热力管、工业废水管,生活排水管应布置在下部。电缆应布置在管沟上部、7,7、3,管线、沟。应直线敷设,并应与建筑红线及道路平行布置。但不宜横穿露天堆场或车间内部 并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当交叉时,宜为正交或交叉角不小于45,7,7 4.干管宜布置在主要用户及支管较多一侧.不应多次穿过道路,也可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电力,电信电缆应布置在主要生产车间一侧,给排水管线应布置在辅助生产车间及生活设施一侧 7、7,5 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1、工艺管道或管廊,管架、2。通信。电力电缆 直埋,电缆沟或桥架,3 热力管架或管沟,4,生产.生活给水管道或管沟.5、生产废。回,水管道 6、生活污水管道,7,消防给水管道,8.雨水暗管或明沟,9 照明及电信杆柱,7,7 6。消防给水管道与道路边的距离不应大于2m、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合用。雨水暗管或明沟应布置在路肩外侧,照明及电信杆柱可设在路肩上。7 7,7,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的有关规定。7.7,8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内、不应平行敷设在铁路路基和混凝土路面的下面。当需穿过路面或广场时、可设钢筋混凝土盖板管沟 管线可布置在草坪及灌木下面 不应布置在乔木下面.直埋地下管线 不应平行重叠敷设.7。7,9 工厂分期建设时、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 不应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一次建成的工厂。管线用地宜留有发展的余地。7。7,10。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7.7,11。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 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7,7.12.改建 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无法符合本规范第7、7.10条和第7.7,11条的规定时 可减小间距 但不应小于0、4m。7.7、13。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