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管线综合布置7,7.1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场地条件 施工安装,管理维修以及工艺流程布置确定,可采用直埋式,集中管沟或架空敷设方式、7、7、2,管线同沟敷设时.给水管,热力管,工业废水管.生活排水管应布置在下部.电缆应布置在管沟上部,7 7,3。管线 沟,应直线敷设 并应与建筑红线及道路平行布置,但不宜横穿露天堆场或车间内部.并应减少管线与铁路 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当交叉时,宜为正交或交叉角不小于45。7,7,4、干管宜布置在主要用户及支管较多一侧.不应多次穿过道路,也可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电力 电信电缆应布置在主要生产车间一侧 给排水管线应布置在辅助生产车间及生活设施一侧、7。7。5。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1,工艺管道或管廊、管架,2.通信,电力电缆、直埋。电缆沟或桥架 3 热力管架或管沟,4,生产.生活给水管道或管沟,5,生产废、回,水管道,6,生活污水管道,7,消防给水管道、8.雨水暗管或明沟。9,照明及电信杆柱,7 7.6、消防给水管道与道路边的距离不应大于2m.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合用 雨水暗管或明沟应布置在路肩外侧 照明及电信杆柱可设在路肩上 7。7,7.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7,7。8,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内,不应平行敷设在铁路路基和混凝土路面的下面、当需穿过路面或广场时。可设钢筋混凝土盖板管沟,管线可布置在草坪及灌木下面,不应布置在乔木下面、直埋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7,7、9,工厂分期建设时,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应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一次建成的工厂.管线用地宜留有发展的余地。7。7,10,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7、7、11,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7。7.12.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 当管线间距无法符合本规范第7.7、10条和第7 7.11条的规定时。可减小间距.但不应小于0,4m、7。7 13.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