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照。明8,7,1、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破碎机,磨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巡检工需要经常监视,观察的地点应采用局部照明。并应符合表8.7.1 1的规定 表8 7,1,1.工作场所或设备采用局部照明的地点.2 照明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的房间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2 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厂房应按使用要求 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高频大功率细管直管形荧光灯,3、封闭式皮带走廊灯具可采用细管直管形荧光灯.3。不同场所的照明灯具应符合表8 7.1,2的规定,表8,7、1,2.不同场所的照明灯具8 7.2 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工厂采用的照度标准值 lx,宜按15,30 50.75、100 150,200.300、500分级。2、照明设计时 生产车间维护系数值取0。6、非生产车间维护系数值取0。7.3 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应符合表8。7.2的规定、表8。7 2,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8、7,3。水泥工厂一般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8、7、3的规定、表8,7 3 水泥工厂一般照明标准值、注。UGR 统一眩光值 U0.照度均匀度.Ra,显色指数.8。7,4 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值应符合表8。7,4的规定,表8,7.4,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值表8。7.5.照明配电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窑.磨。烘干机 篦式冷却机,电收尘器,大型袋式收尘器等金属导体设备内检修用手提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2。生产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室、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室外照明宜采用分散控制或自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