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照 明8、7、1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破碎机.磨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巡检工需要经常监视。观察的地点应采用局部照明,并应符合表8,7、1,1的规定、表8.7,1,1.工作场所或设备采用局部照明的地点。2 照明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的房间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2.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厂房应按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高频大功率细管直管形荧光灯。3、封闭式皮带走廊灯具可采用细管直管形荧光灯,3。不同场所的照明灯具应符合表8.7,1、2的规定,表8,7。1。2,不同场所的照明灯具8 7,2,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工厂采用的照度标准值 lx,宜按15 30、50.75 100、150。200。300.500分级、2,照明设计时 生产车间维护系数值取0、6,非生产车间维护系数值取0,7。3.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应符合表8 7 2的规定 表8、7,2 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8 7.3。水泥工厂一般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8。7 3的规定、表8,7.3.水泥工厂一般照明标准值 注.UGR,统一眩光值。U0、照度均匀度、Ra、显色指数、8 7。4.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值应符合表8,7,4的规定,表8.7,4 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值表8.7.5.照明配电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窑,磨 烘干机,篦式冷却机 电收尘器 大型袋式收尘器等金属导体设备内检修用手提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2,生产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室.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室外照明宜采用分散控制或自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