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消防及消防用水10 5。1,水泥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 并应按建筑物类别及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10,5.2,厂区和独立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1次计算 10 5,3、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10,5 4、当工厂设置消防车。移动式消防泵或由附近的消防站协作来满足消防灭火时,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0MPa、10.5.5,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设有储油系统时、油库区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10.5,6,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 居住区及小型厂厂区,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0L,s时,可采用枝状布置 10,5 7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1,煤粉制备车间 2、煤预均化堆场。3、原煤堆场。4.包装纸袋库.5、中央控制室。6,超过2个车位的修车库,7、停车数量超过5辆的汽车库和停车场。8,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办公楼 倒班宿舍、招待所及工厂其他辅助用建筑、10。5,8。煤粉制备车间.在确保消防用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置屋顶水箱.10、5,9,寒冷地区水泥工厂非采暖车间内的消防管道应采取放空防冻的措施,在总进口处宜设置快速启闭装置。10.5、10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无明火及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高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工人少于2人,且各层平台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10,5.11,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 纸,介质库 应设置固定灭火装置、特殊重要设备室宜设置气体灭火设备。2。单台容量为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水喷雾装置或其他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的有关规定.3 储油系统的油罐区应采用固定式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和喷水冷却装置,容量小于200m3的地上油罐及半地下,地下。覆土和卧式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4、煤磨系统的磨机.袋收尘器.煤粉仓应设置灭火装置,并应在煤磨和煤粉仓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给水装置、5,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 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10,5 12。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装置、1 中央控制室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2、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及车间变电所。3.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 仪表设备室、4、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0 5。13。水泥工厂的建筑物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10,5。14.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10.5、15。煤粉制备车间宜采用独立布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