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4.1,厂址选择4 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4.1。2.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 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4。1,3,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4.1。4,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 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4 1。5.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4。1,6,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4,1,7。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4,1、8,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4,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 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 4。1,10 桥涵,隧道、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