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4,1。厂址选择4 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4、1 2 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 4.1。3.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 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4。1 4,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4,1.5。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4。1,6,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 4,1。7。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4,1 8。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 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 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 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4 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 1,9 水泥工厂防洪标准。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 4,1、10,桥涵,隧道 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