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4 1,厂址选择4.1.1,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 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4。1 2。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 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 4 1,3、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 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4、1。4,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 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4,1,5.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 4,1,6。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4,1 7、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不应选在窝风地段.4、1.8 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 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 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 4 1 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1,9,水泥工厂防洪标准 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4.1 10 桥涵。隧道、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