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常规环形交叉口4 4,1.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常规环形交叉口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常规环形交叉口不宜用于大城市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上。仅在交通量不大的支路上可选用环形交叉口,新建道路交叉口交通量不大 且作为过渡形式或圈定道路交叉用地时,可设环形交叉,2.常规环形交叉口各组成要素的规划 应包括中心岛形式和大小,交织段长度 环道车道数及其宽度与横断面,环道外缘形状 进出口转角半径 交通岛 人行横道等。图4。4.1 图4、4,1,常规环形交叉口各组成要素,3。常规环形交叉口中心岛的形状宜采用圆形.椭圆形。圆角菱形、中心岛曲线半径宜为15m.20m、中心岛内不得布置人行道,中心岛内的交通与绿化设施应符合行车安全的要求。4.4,2。常规环形交叉口环道.环道外缘及进出口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环道车道数宜为2条或3条。2、环道上每条车道的宽度应在直线车道宽度基础上增加曲线车道的加宽宽度,中心岛半径在15m,20m时。行驶小型车环道加宽宽度不应小于0、7m.行驶大型车环道加宽宽度不应小于2。4m.3,环道外侧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与该段环道相邻的相交道路路段上的人行道宽度,4.交叉口右转车道宜按直线布设。且直线与相交道路边缘线之间宜为圆弧曲线,交叉口右转车道也可按与中心岛反向曲线布设、图4,4.1、5 环道进口外缘交角圆弧曲线半径不应大于中心岛的计算半径、各相交道路的进口交角圆弧曲线半径相差不应过大、6.环道出口外缘交角圆弧曲线半径可大于中心岛的计算半径、7、在环道进出口上各向车辆行驶迹线的 盲区 范围。可布设三角形导向交通岛 导向交通岛内不得布置与交通无关的设施.当导向交通岛内进行绿化或布置交通设施时。应满足行车安全视距的要求,4。4,3,改善。治理交叉口规划时,常规环形交叉口可采用下列措施 1,进入常规环形交叉口的相交道路应改为减速让行标志管制道路、2、常规环形交叉口交织路段应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图4.4,3,图4、4.3 常规环形交叉口信号灯控制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