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6.3,1,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行驶无轨电车和轨道交通的道路与铁路交叉、必须规划布设立体交叉.2.其他道路与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20km、h的铁路交叉,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3 地形条件有利于布设立体交叉或不利于布设平面交叉时 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 4,被铁路分割的中小城市,可选择部分干路规划布设立体交叉、5,铁路调车作业对道路行驶车辆造成延误较严重时.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6 3.2,机动车,非机动车共用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可选用机动车道上跨铁路。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下穿铁路的立体交叉形式、6.3。3.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道路主线及其引道的规划线型标准应与道路路段标准一致、6 3,4 道路上跨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断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跨铁路的道路规划横断面应与道路路段规划横断面一致.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人流量需要确定.每侧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5m。2.上跨铁路的道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界限,GB、146。2的有关规定,2.跨越铁路的道路及其引道,规划平面线形应顺直,需布设弯道时.规划弯道半径应符合表6,3.4的规定.表6、3、4,跨越铁路的道路及其引道规划弯道半径6,3,5,道路下穿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断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穿铁路的道路规划横断面应与道路路段一致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人流量需要确定,每侧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5m.2,规划隧。桥,洞断面必须减小分隔带宽度时 在隧.桥 洞断面与道路路段断面之间应规划过渡段。3、下穿铁路的道路规划为机.非分隔断面时 可把隧,桥,洞规划成三孔断面,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及人行道规划分设在不同标高的隧,桥。洞中。机动车道隧.桥、洞的净空应符合机动车通行的要求。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隧。桥.洞的净空可降低到符合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要求,图6,3,5.图6、3。5、三孔式隧 桥,洞布设。2,规划隧 桥.洞平面布置时,应符合施工开槽及隧道边界与两侧建筑物安全距离的要求 3.竖向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划下坡道的纵断面时。应使隧 桥。洞外缘洞顶到路面的高差符合规定净空及竖向视距的要求.2 机动车道最低点的位置不应设在隧.桥 洞内.宜设在洞外引道上 采用泵站排水时、洞外引道机动车最低点位置与泵站位置宜在隧,桥,洞体同侧、最低点的控制标高宜规划高于雨水出水口和地下水高水位的标高、3,隧,桥。洞下坡道起点前的引道段 应设一段上坡道.并应在道路两侧采取截水措施,6,3,6,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与平行铁路的道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叉口不宜布设在铁路立体交叉的引道上,当平行铁路的道路距铁路较远时,交叉口应规划在铁路立体交叉引道的缓坡段,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不宜大于1,交叉口前后坡段的纵坡不宜大于2。当平行铁路的道路距铁路较近且道路标高与铁路标高相近时.宜将道路立体交叉与铁路立体交叉合并规划 2,新建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规划时,道路引道段两侧不得规划建筑物出入口。改建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规划中不能改变原有出入口时,应在道路引道旁规划辅路.出入口应设在辅路与道路引道标高相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