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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路与铁路交叉规划6,1,一般规定6。1,1,城市道路系统布设道路与铁路交叉道口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 不应设在铁路曲线段。视距条件不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的路段.车站 桥梁、隧道两端及进站信号处外侧100m范围内、2、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应选在铁路轨线最少且以后不增设新线处 不应设在铁路道岔处.3.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处有多股轨线时,应避开轨道标高有高差的地方。4、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处有平行于铁路轨道的道路时 规划平面交叉道口宜选在平行道路与铁路轨道距离最远处 规划立体交叉道口宜选在平行道路与铁路轨道距离最近处,5、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道口应满足布设立体交叉的要求。6 1、2、道路与铁路交叉道口的交叉形式选择、应根据道路和铁路的性质.等级。设计行车速度 交通量和安全要求、地形条件、以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应选用立体交叉.6。1,3。道路与铁路交叉宜布设成正交形式 当布设为斜交形式时 交叉角不宜小于70、困难地段交叉角不应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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