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Code.for。urban.public。facilities、planningGB。50442,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0,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 告第80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2、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0.5。3、0.1、5。0,1,5 0。3、6,0 1、7.0 2、8 0 1 9 0,1、9,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2月3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要求,由建设部技术归口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 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 同时参考了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部分省市的地方相关文件规定。征求了上海,杭州,陕西.成都。延吉.昆明等城市规划局,规划院的意见,多次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公共设施用地C1、C6和C9中的社会福利部分相对应,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是按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依据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 在2003年用地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做了适当调整,其中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略有降低,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编制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邮编.300201、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德俊.张振业.陈冀霞,王婕、沈国平,赵苑.胡海波、王诗煌 马军.李春梅。李金铎、周劲.袁锦富.严恩杰。陈维明 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