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Code,for urban。public。facilities.planningGB 50442,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0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42,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 0.5,3、0。1。5、0 1、5、0.3 6、0、1.7,0 2,8.0,1 9,0、1。9、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2月3日前言、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 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2,85号.要求 由建设部技术归口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 规定和部分省市的地方相关文件规定、征求了上海 杭州。陕西,成都.延吉.昆明等城市规划局.规划院的意见、多次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 90中公共设施用地C1.C6和C9中的社会福利部分相对应。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是按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依据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在2003年用地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做了适当调整.其中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略有降低,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编制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邮编、300201 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 王德俊,张振业。陈冀霞.王婕,沈国平 赵苑。胡海波。王诗煌 马军.李春梅 李金铎.周劲、袁锦富,严恩杰 陈维明。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