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信息分类及编码规定 SZY102-2018
  • 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JTS/T 116-2019
  • 水资源监测要素 SZY201-2016
  •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附条文说明] SL/T 782-2019
  •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附条文说明] SL 506-2011
  •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附条文说明] SL 251-2015
  •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SL 601-2013
  •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SL/T 62-2020
  • 水利水电工程过电压保护及绝缘配合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SL/T 781-2020
  • 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规程[附条文说明] SL 539-2011
10.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10。1.一般规定10.1、1.建筑物、构筑物穿过堤身必将增加堤防的不安全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穿堤形式而选用跨越形式.当有穿堤需要时、则应尽量减少穿堤的建筑物、构筑物数量、有条件的采取合并,扩建的办法处理,对于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废除或重建,10,1.2.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应根据地质条件和防洪安全确定,连接构造应选择技术成熟,运用良好的结构。对新结构的采用应有分析、并应有安全保证措施、10.1。3、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直接涉及堤防及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因此。本条定义为强制性条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并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洪水影响评价中。应评价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对防汛安全和堤防管理运用的影响程度。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