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 102号、的要求 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的基础上、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为主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副主编单位.会同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共同编制完成 修订工作中以原,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为基础、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本规范中。既要有原则规定,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既要反映我国近年来堤防工程设计中成熟的技术成果和经验 又要借鉴并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新理论。新技术、既要结合我国堤防工程规划设计的实际需要.又要体现国内和国际上21世纪以来的最新技术水平,编制组于2007年初完成本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印发水总科、2007 526号。关于征求。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相关单位或专家征求意见 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于2010年5月完成了本规范送审稿。本规范是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基础上修订的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南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勘测设计院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河海大学,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主要起草人员是王中礼、宾光楣、宋玉杰.徐泳九.王观平,于强生.潘少华 王庆升.杨树林,邬为民。罗桂芬 温义怀。陈银太,李维涛。闫悦玲 谢尤龙、韩丽宇 修订工作中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丰富和调整 规范由11章调整为13章.主要变化情况,增加第2章术语,第12章安全监测设计两章内容,第6章中增加堤基垂直防渗相关规定的内容,第9章中增加抗倾稳定计算相关规定的内容、第10章中增加临堤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规定的内容,第13章中增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运行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内容.取消了原第11章观测设施内容.整合防汛抢险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内容为其他管理维护设施。附录E中增加堤基的排水减压沟、防洪墙底部渗流计算相关规定的内容、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修订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