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基础上.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为主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副主编单位,会同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共同编制完成,修订工作中以原,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为基础。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本规范中.既要有原则规定,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既要反映我国近年来堤防工程设计中成熟的技术成果和经验 又要借鉴并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新理论,新技术、既要结合我国堤防工程规划设计的实际需要。又要体现国内和国际上21世纪以来的最新技术水平。编制组于2007年初完成本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印发水总科、2007,526号。关于征求,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相关单位或专家征求意见.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于2010年5月完成了本规范送审稿.本规范是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基础上修订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南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勘测设计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广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河海大学、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主要起草人员是王中礼。宾光楣,宋玉杰 徐泳九。王观平。于强生、潘少华 王庆升 杨树林.邬为民,罗桂芬、温义怀 陈银太.李维涛 闫悦玲、谢尤龙.韩丽宇.修订工作中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丰富和调整.规范由11章调整为13章 主要变化情况,增加第2章术语。第12章安全监测设计两章内容。第6章中增加堤基垂直防渗相关规定的内容,第9章中增加抗倾稳定计算相关规定的内容,第10章中增加临堤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规定的内容.第13章中增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工程运行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内容,取消了原第11章观测设施内容,整合防汛抢险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内容为其他管理维护设施.附录E中增加堤基的排水减压沟,防洪墙底部渗流计算相关规定的内容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修订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