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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护岸工程设计8、1,一般规定8,1 1。河岸受水流.潮汐。风浪作用可能发生冲刷破坏影响堤防安全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护岸工程的设计应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8,1.2.护岸工程可选用下列形式,1,坡式护岸,2.坝式护岸.3.墙式护岸。4,其他形式护岸,8。1,3.护岸工程的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坚固耐久、抗冲刷,抗磨损性能应强、2 适应河床变形能力应强,3,应便于施工,修复、加固 4.应就地取材,并应经济合理 8,1.4,护岸的位置和长度应根据水流 潮汐、风浪特性、以及河床演变及河岸崩塌情况等综合分析确定.8,1,5 护岸工程的上部护坡。其顶部应与滩面相平或略高于滩面,护岸工程的下部护脚延伸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深泓近岸段应延伸至深泓线,并应满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的要求.河床最大冲刷深度应按本规范附录D计算、2。在水流平顺 岸坡较缓段,宜护至坡度为1,3,1。4的缓坡河床处,8.1,6,护坡与护脚应以设计枯水位为界.设计枯水位可按月平均水位最低的三个月的平均值计算 8、1.7,无滩或窄滩段护岸工程与堤身防护工程的连接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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