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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堤顶高程7.3。1,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设计洪水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的有关规定计算、设计高潮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计算。堤顶超高应按下式计算、Y.R、e.A。7.3 1。式中 Y,堤顶超高,m。R 设计波浪爬高,m.可按本规范附录C计算确定、e.设计风壅水面高度。m。可按本规范附录C计算确定.对于海堤,当设计高潮位中包括风壅水面高度时.不另计.A。安全加高值。按本规范表3。2,1确定,m 7。3,2、流冰期易发生冰塞。冰坝的河段,堤顶高程除应按本规范第7.3,1条的规定计算外.尚应根据历史凌汛水位和风浪情况进行专门分析论证后确定,7 3。3 当土堤临水侧堤肩设有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高程计算应与本规范第7、3,1条堤顶高程计算相同 但土堤顶面高程应高出设计水位0,5m以上、7。3.4 土堤应预留沉降量.沉降量可根据堤基地质,堤身土质及填筑密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宜取堤高的3,5、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沉降量应按本规范第9 3节的规定计算.1,土堤高度大于10m 2,堤基为软弱土层 3。因筑堤材料.施工条件等限制而导致压实度较低的土堤 7.3,5.区域沉降量较大的地区,在本规范第7,3,4条预留沉降量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预留沉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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