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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13 1.一般规定13.1,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促进堤防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提高管理水平,13,1 2 堤防工程管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应同时投入运用,13 1,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按工程级别 运行管理需要进行,应包括下列设计内容.1,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2。根据管理体制,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明确管理设施要求.3,交通与通信设施,4,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5,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13 1、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以加强管理 提高效率 健全责任制为原则 13.1、5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依据国家对水利工程的分类、定性原则,以及工程级别,规模,功能和管理任务,并结合行政区域划分进行。13,1,6。大中型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可单独进行管理设计、沿堤防的小型穿堤建筑物可按属地实行统一管理设计。13、1 7。堤防工程运行期管理设计应根据工程任务提出调度运用原则 明确各项工程设施管理要求.应测算年运行费并说明资金来源.13.1,8,加固。改建和扩建堤防工程的管理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 在原有管理基础上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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