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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13,2、1。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1,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2 堤临,背水侧护堤地。3。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 4.监测 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5,护岸工程。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13,2,2、护堤地宽度应从堤脚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按表13。2、2确定.临水侧护堤地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堤背水侧护堤地宽度 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13.2 3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宽度应自背水侧紧临护堤地边界线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按表13.2,3确定.临水侧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13 2,4,在堤防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开挖土方、打井、爆破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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