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穿堤建筑物.构筑物10 2。1 穿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底部高程宜高于堤防设计洪水位。当在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应设置能满足防洪要求的闸门或阀门。并应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压力管道 热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流体的各类管道.宜跨堤布设、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需穿过堤防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10,2.2、穿堤的涵闸,泵站,船闸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位置应选择在水流流态平顺。岸坡稳定且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堤段,2 应采用整体性强,刚度大的结构.3.荷载.结构布置宜对称,基底压力的偏心距应小 4、结构分块,止水等对不均匀沉降的适应性应好,5,应减小过流引起的震动。6.进出口引水、消能结构应合理可靠 7.边墙与两侧堤身连接的布置应能满足堤身。堤基稳定和防止接触冲刷的要求,10,2,3.穿堤建筑物 构筑物与土堤的接合部应满足渗透稳定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围应设置截流环或刺墙等 渗流出口应设置反滤排水.10、2.4.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宜建在坚硬 紧密的天然地基上、其基础应沿长度方向,在结构断面或地基条件改变处应设置变形缝和止水、10。2。5。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周围的回填土干密度不应低于堤防工程设计的要求 10.2、6、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堤的接合部周围受水流冲刷.淘刷的堤身和堤岸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10。2、7。采用顶管法施工修建穿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选择土质坚实的堤段进行 沿管壁不得超挖.其接触面应进行充填灌浆处理。10、2 8、当堤防工程扩建加高时。应对穿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按新的设计条件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满足防洪要求,2,运用工况应良好.3.应满足结构强度要求,4 外周的覆盖土层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厚度和密实度,5.分段的接头和止水应良好。6.外周与土堤结合部应满足渗透稳定要求,7、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6款的要求时 应进行加固、改建或拆除重建。10.2.9,当陆上交通确需穿堤时 应在穿堤部位设置挡水交通闸,并应设置闸门及启闭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