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13,1 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13 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1 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 1。6 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 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1 8 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 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 13 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 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 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1、11 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 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