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 13。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 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 5和第3 0.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 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 13,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 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11。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