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13,1,3 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 1、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 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 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 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 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 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 11。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