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设计文件应对焊接技术条件提出要求,3.0,2,焊接责任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格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 并有一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焊接技术人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技术措施,进行焊接技术和安全交底 指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 处理焊接技术问题 整理焊接技术资料,2.焊接检查人员应由相当于中专及以上焊接理论知识水平。并有。定的焊接经验的人员担任,焊接检查人员应对现场焊接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负责确定焊缝检测部位.评定焊接质量 签发检查文件。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3。焊接材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焊接材料的基本知识、并应负责焊接材料的入库验收.保管。烘干,发放,回收等工作,4。无损检测人员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检测和审核工作,无损检测人员应根据焊接质检人员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评定焊缝质量.签发检测报告。当焊缝外观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拒绝检测,5、焊工应持有符合本规范第6章规定的相应项目焊接技能评定合格证、且具备相应的能力、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工况条件不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时,应拒绝施焊,6.焊接热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标准规范,热处理作业指导书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焊缝热处理工作 3 0.3。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配备有焊接责任人员 3,0、4、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施工单位应建立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对焊接活动进行控制、并应有符合本规范第3.0 2条规定的相关人员.2,施工单位的焊接工装设备,焊接热处理设备和检验试验手段,应满足相应焊接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3、在焊接技能评定和工程施焊前,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 3、0。5。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焊件焊接所需的温度 并不得影响焊工的操作技能,2 焊接时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条电弧焊,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和气焊不应大于8m、s.2。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和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不应大于2m s,3。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及铝合金的焊接不得大于80、2,其他材料的焊接不得大于90,4.在雨。雪天气施焊时,应采取防护措施、3,0、6 不合格焊缝的返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需要焊接返修的焊缝,应分析缺陷产生原因.编制焊接返修工艺文件,2。返修前应将缺陷清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无损检测方法确认,3。补焊部位的坡口形状和尺寸应防止产生焊接缺陷和便于焊接操作 4、当需预热时,预热温度应比原焊缝适当提高。5,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3,0 7,工程施焊前,应对焊接和热处理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确认其工作性能稳定可靠 计量器具和检测试验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3、0、8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的焊接。应设置专用的场地和专用组焊工装.不得与黑色金属等其他产品混杂,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焊接工作场所应保持洁净,干燥、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