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 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13,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 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 1 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 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 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 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 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 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 13,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11、当本规范第13 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