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 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 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 0。7条的规定,13,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 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 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 13 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 1。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 1,11 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